珞玥◣
6 years ago
不能只有我看到系列(x
今天在報紙上看到這個小小的廣告 https://images.plurk.com/4qDRBoLhckyvRSNfKA13B5.png
哇,比行政院更符合748,有意思
latest #14
Mr.Zombie
6 years ago
啊...啊...
珞玥◣
6 years ago
掃出來是一份google文件,往下翻翻之後看到這條
https://images.plurk.com/3NI2u12wv8Zpk8DJFcGY9u.png
珞玥◣
6 years ago
什麼叫做非出於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什麼又是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我懂你要排除假結婚,但你要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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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玥◣
6 years ago
剛剛翻了一下假結婚的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事實足認其係與臺灣地區人民通謀而為虛偽結婚、其婚姻無效或經撤銷,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其再申請。
跟「民法」的第八十七條第一項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之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珞玥◣
6 years ago
所以那個,為什麼不直接准用民法......
珞玥◣
6 years ago
而且這樣修的話,大陸地區的同志過來假結合,不會違反上面那條法律唉,所以不會終止他未來的申請權
珞玥◣
6 years ago
還有一點我也蠻疑惑的,為什麼要加上三等親以內可以撤銷
珞玥◣
6 years ago
然後這版的年齡要求是要雙方滿20
珞玥◣
6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VNYgu5jO2K3ROZrcqCWNC.png
這條看起來還好,雖然良心這個詞放在這邊看起來頗微妙的
珞玥◣
6 years ago
於是翻到後面可以看到這個條補充
https://images.plurk.com/1QFRa4jvz8NBn8A6KuaIYR.png
例如:表達及教導不贊成同志結合關係之 意見等,並不構成歧視。
珞玥◣
6 years ago
不不不,那就是歧視啊
珞玥◣
6 years ago
感覺他們好緊張喔,歧視同性戀不會因為748施行法過了就違法啊
跟歧視女性一樣不違法
珞玥◣
6 years ago
反正再三週沒出來就準用民法了......繼續看下來吧
朱鷺モリコ
6 years ago
中二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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