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h ⚑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示威者之間,均完全不知道彼此的名字。他們將性命交付彼此,卻連對方的容貌都未曾見過。」
「希望有一天,我們可以除下口罩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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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記者寫由6月9日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到7月1日佔領立法會,關於前線抗爭者的採訪手記。
今天是7月3日,警察開始大規模的拘捕行動,被捕者年齡最小的只有14歲。
看到第二段我已經哭崩。全文如下:
Gwyneth Ho其中提及的片段:
[洋蔥] 立場新聞記者採訪示威者妹妹 妹妹的回答讓專業的記者也哭起來 (中文字幕版)--------
採訪手記當中有一些廣東話口語,書面語翻譯下收
latest #27
mosh ⚑
6 years ago
6月 30號晚在立法會煲底、盧曉欣追思會上,台下是全港以至中外傳媒的鏡頭。同屬文宣組的主持少年為追思會總結完、明明已經落了台,突然又爬上高台說了這麼一句話。
mosh ⚑
6 years ago
「希望有一天,我們可以除下口罩相見」
mosh ⚑
6 years ago
1.
我到現在都沒有看到那位受訪者的樣子。(詳見上文的youtube link片段)

其實因「齊上齊落」而起的紛爭,在今次運動中非常頻繁,在各個媒體拍攝不到的角落不斷發生。在 just do it 撞開梁耀忠前,早有中環海濱示威者在死線前一手撥開朱凱廸,衝入禁地將王婆婆(TT^TT)強行拉走。

又例如七一當日朝早九點幾,警察一輪狂攻後突然退守,龍和道上的示威者判斷龍合街X龍和道交界會被警員兩路齊攻夾擊,肯定守不住,於是動手拆鐵馬自撤路障退到立法會道X龍和道的位置。

當時在龍合街口,有幾個示威者不肯退,也質疑「那些警察沒有動為什麼我們要退後」,但沒有與其他人爭論,也沒有阻止其他人撤退,只是堅決站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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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h ⚑
6 years ago
此時,一群在立法會道重築完路障的示威者,約有十人,走回來龍合街,勸說留下的示威者「你留下,警察衝過來你肯定會被捕,你後退吧咁!」。留下者不從,一個男生湊近說:「你們不走,我們也一定不會離開呢個路口。」他身邊另一人忍不住說:「你是不是要我們十多個人陪你被打、被捕?」

烈日當空,眾人被曬到滿面通紅,戴著口罩互相直視,一度無話;那個男生的眼神,堅定到像是只在熱血電影主角眼中才見到的光。但其中一個留下的女孩大聲反駁:兄弟爬山*啊,我們要留,你們不要情緒勒索我好嗎?

最後留下者說不過,謊稱自己想在龍合街靜靜地吸一口煙,示威者再三確認「你們待會會過來的嘛?」才回到立法會道防線。
mosh ⚑
6 years ago
(*注:雨傘運動後期佔領者之間四分五裂,這次最大不同是大家都有著「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的共識,這句話幾乎成為了這場社會運動最重要的口號。在運動中不同個體、不同派系各施其職的一面。大家都有著「不篤灰不割席不指責」的原則。)
mosh ⚑
6 years ago
晚上在立法會議事廳,我問 4名死守者其中一位:煲底及龍和道的人群會因為他的死守決定而留下,萬一他們被警員暴力對待,怎麼辦?他正正是援引「兄弟爬山」一說,解釋自己的決定,並說他們要留也是他們的決定(大意,詳請翻看直播)。

然後他答,我跟另外三人完全不認識,是剛剛進入立法會才認識。語畢,他就走去跟這三個互不相識的人一起用鐵枝封議事廳的門。
mosh ⚑
6 years ago
當時議事廳內有 4人執意死守,另有 6-7人是不想撇下 4人才留下,後者其中一個,是個 19歲的輟學少年。直播訪問時有麥克風錄音,他說,我會堅守,守到立法會沒有人為止;做本土派新聞這麼多年,我自然懂得避嫌,一句「但你們這樣,可能會令立法會外為你們而留守的示威者被警察暴打?」幾次到口唇邊,都忍了下去。

後來手機過熱 live停了,進入閒聊階段。他說自己其實想回去讀書,我說,但你被補的話,可能好幾年都讀不到書。佢話,嗯,我當然都是很害怕的,但我真的接受不到自己離開,就這樣把他們留下。
mosh ⚑
6 years ago
很單純的原因。有人要死,我生而為人,怎可以把他們留下?我突然覺得他面對的其實是火車難題。如果你的火車突然壞Brake,直路是五個人,但你轉一轉方向盤另一邊就只有一人,你會否轉?

那真的是一個死局來的。知道他們決定了死守者不走他們也不會走,我也已經開始在說服自己做好心理準備,會拍到議事廳淌血、有人行進去但抬出去的可怕畫面。於是,其實,當一百個示威者一邊喊「一齊走!一齊走!」一邊衝進來,我已經泣不成聲,所以那段眾人離場的直播,沒有旁述。

等我努力地收歛到情緒,立刻抓著旁邊的人訪問(我連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The rest is history.
mosh ⚑
6 years ago
我見到最撼動人心的結果,但煲底(立法會下面的空地)當時的討論究竟如何,想必非常精彩。我想,三條人命作為代價,某程度上消解了「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的絕對性,令「一個都不能少」從一句口號進化為一個信條。衝立法會過後,和理非本著愛護年輕人的心,即使完全不認同,仍為立法會的衝擊做出各種各樣的辯解,難道不也超脫了「各自努力」的範圍,進入「不論你做什麼我都會支援你」的境界?

而比起後半句的「各自」,我更想討論「兄弟」 ── 也就是抗爭者作為一個共同體,究竟含義為何。

今次運動與雨傘運動的分別,有一點較少人提及,是抗爭者羈絆的質變。對於雨傘,我們都熟悉金鐘四防與旺角各「村」、物資站醫療站,同伴共同生活 79日後建立的深厚情誼;但到今次,不只是人群行動 Be water,抗爭社群也像流水落花一樣。
mosh ⚑
6 years ago
我曾在 6月16號二百萬人遊行後,與多個物資站,以及龍和道東面防線的示威者群傾談。不論是 12號起已運作的物資站,或當晚才臨時起意搭建的防線,示威者之間,均完全不知道彼此的名字(物資站更是有意識地僅以小名相稱)。防線的人熱烈辯論路障該設在甚麼地方、何時要守何時要散,互相承諾遵守共識,及時照應。他們將性命交付彼此,卻連對方的容貌都未曾見過。

那段瘋傳的片中,我把電話話筒湊近受訪者嘴邊,鏡頭一路拍攝的正是受訪者的視線。佔據畫面的是一個向後伸手的男生。我事後看片才想起,這個男生一直緊緊拉實受訪者的手拖著她一路逃跑﹔而幾可肯定,在七一當晚之前,他們一面都未見過。
mosh ⚑
6 years ago
這種素未謀面、都可以做到絕對信任、絕不離棄的情誼,將會是這次運動最重要的遺產;觀乎對段片的反應我們也知道,這一幕成為了「香港人」作為一個共同體的重要記憶。

新聞的事大家都明明,三分是觸覺,七分靠運氣 ── 手機過熱自關,剛剛重新開機、剛剛開到 FB live十幾秒,他們就衝入來;那一刻,我與我的手機只不過是歷史的載體。寫了這麼多致力消解民族主義的文字,到最後不由自主地,成為香港 / 抗爭者共同體建構關鍵一幕的見證者、記錄者,是個天眷顧我。
mosh ⚑
6 years ago
無條件的信任令人潸然,但這種並不建基於了解之上的團結,我始終覺得不忿。為什麼,為什麼我們明明相知相惜到可以將性命交付彼此的地步,仍然只能幻想「有朝一日」至可以除低口罩見大家呢。
mosh ⚑
6 years ago
2.

說到(香港)民族主義,又怎麼可以不提那位在立法會議事廳正中央企上枱扒開自己口罩,高喊「香港人不能再輸」的仁兄。

之前有講,比百人敢死隊更震撼我的,是衝入立法會後一個抗爭者除下口罩發言的一幕。即使發言者表明廣傳錄影的意願,大家都還在說,人家肯是一回事,但也不要share啦、delete 片啦。但我從頭到尾都覺得嗚啊好感動啊啊啊……不是我冷血 ── 大家都知那個人是誰,但他的身份(就這篇文要討論的問題而言)其實不重要,姑隱;我只想說,他也是我很珍視很珍視很珍視的朋友。
mosh ⚑
6 years ago
把「除口罩」這個舉動說得這麼有力量,大家或會覺得太撚誇張,請容我結合我近一個月、甚至近幾年來的疑惑說明。

示威者的面容、口罩與傳媒鏡頭之間的張力,自 2014年以來一直不斷發酵,示威者用手擋、推電視台鏡頭,步出法庭時以身體、高舉衣物包圍被告,有頭有面的人物事後在 FB質疑記者居心不良,無日無之,甚至有攝記曾經因為拍攝被阻、與示威者口角而在網上被針對;漸漸地,不只在現場的抗爭者,連事不關己的一般市民,也學懂了要集體要求傳媒打格避嫌。在反送中運動爆發前,個人觀乎連登關於「篤灰」的討論,完全沒有提及張超雄(好事),矛頭幾乎全部轉晒去針對傳媒鏡頭,會否拍攝到示威者的容貌。
mosh ⚑
6 years ago
「無大台」的含義,也漸漸由不要任何政治勢力領導運動,演化至「無人需要被槍打出頭鳥」、「無個別人需要為香港人犧牲十年」。站在抗爭者、以至一般市民的立場,這其實很好理解:畀你影到就係十年監禁,市民又冇需要知,你什麼一定要影人,幫了警察呢?警方也精通分化之道,多次公開言明會透過傳媒片段搜證。

我很認真的思考過,妨礙新聞自由的,其實不是示威者擋鏡頭的舉動,而是「暴動」這條本就毫無法理基礎可言又刑期極之過重的控罪;這個矛盾,我至今沒有確切答案。但在反送中運動的採訪過程當中,作為一個專題/ 特寫記者,我深感這個問題已經超越了「抗爭者 VS 傳媒」的層次,上升到「威脅公共討論」的層面。
mosh ⚑
6 years ago
挫敗從69已經開始並不斷疊加:當晚的事,我答應了為台灣《報導者》寫文,卻連搵受訪者都十萬個困難,搵到已經算好彩、一定要用,根本無法去考慮受訪者究竟有冇代表性。

當一場運動沒有人物,不只外媒覺得難搞 (所以他們繼續訪問黃之鋒)、連本地傳媒其實都操作不了;一面是林鄭 / 李家超有名有姓有樣發佈的官方立場,一面只是「網民在連登流傳」、或民陣代言、或萬年如一完全分別不到是誰人的口罩眼罩人,全部是靠 snowball式收集而來,問到那一個人就只能寫那個人的個人想法,全靠彩數……如何反映運動的真確面貌?
mosh ⚑
6 years ago
記者無論如何盡力,都只能訪問、引述到不出樣的假名人;感染力最強大的人的故事,也會因為丟失生命背景、只能講當下而失去力量。這樣的社會事件,連成為集體記憶都有點困難。

這固然是大眾傳媒的無能,但也是運動自身不得不面對的侷限啊。如果沒有 face of the protest,那麼在現場感受到的作為「共同體」的經驗,就永遠只能侷限於到過現場、有過切身感受的人(重申:立場影到撤退全過程純屬撞彩);無大台的抗爭,除了不斷重申最基本、最實事求是的訴求以外,無法傳播能夠凝聚共同體的基本信念,自然也無法讓運動循組織化的路徑發展、壯大下去 ── 即使有頭有面的既有社運人物願意 back up,也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mosh ⚑
6 years ago
一條不義的暴動罪,讓我們出生入死,卻對彼此視而不能見。

在這樣的 context底下,「除口罩」這個本來沒甚麼的舉動,便有了難以概括的意義。而那位除口罩的人,是完全清楚這個困局,才有了除口罩的舉動。
mosh ⚑
6 years ago
容我引述其發言如下:

「我們這個運動,是不能割蓆,要贏,我們就一起贏下去,要輸,我們就要輸十年,我們全個公民社會,會有十年永不翻身……我除下口罩,是想讓大家知道,其實我們香港人真的不能夠再輸……再輸,是十年,你想像十年,我們的公民社會就會一沉百踩。」
mosh ⚑
6 years ago
然後,同一人也在鏡頭前,讀出了金鐘抗爭者宣言。

他沒有衝擊,只是言說 ── 但我們都知道,「言說」正正是政治行動最不可或缺、卻在「反送中」運動中一直欠缺的部份。

上述所有細碎的疑惑,經此慢慢凝聚、變得通透。這場運動,需要的不是烈士、英雄,不是犧牲,而是一份確認:要確認我們彼此的結集,是為了完全同樣的追求,維繫一個又一個無名抗爭者的,不僅僅是模稜兩可的手足之情,而是共享、共有的信念。
mosh ⚑
6 years ago
也唯有信念,可以支撐運動壯大下去。

這個人究竟是誰,是既毫不重要、又至關重要的問題。如果佢對你而言只是又一個「抗爭者」,那他的speech固然好有力量(隨便一個年輕人都可以做到這樣,香港真的是卧虎藏龍),我都見好多三唔識七的人感動到哭了;但如果你知道他是誰,你自然會明白,這個人的行動打破了所有對示威者是「年輕、不懂事、衝動,要包容要諒解」的成見。這一幕跨越了學歷、世代、階級、立場,勇武或和理非、理性或熱血的標籤,都統統不再適用。
mosh ⚑
6 years ago
佢終於如佢自己所言,成為TVB鏡頭下的一個暴徒。然而,我敢講,全個香港,再也不會找到比佢更清醒、更有大智、更寛容而溫柔的暴徒了。如果佢係暴徒,咁能夠成為暴徒、成為同佢並肩嘅「香港人」,絕對係一份榮幸。

希望有朝一日,所有戰友都可以除低口罩,看見彼此最高貴、最可敬的樣子。
mosh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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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h ⚑
6 years ago
mosh ⚑
6 years ago
上為佔領者的話
mosh ⚑
6 years ago
佔領者脫下口罩顯示身分,等同已有被控暴動罪,要面臨十年監禁的覺悟,為的只是想令更多人明白香港人這次不能再輸
mosh ⚑
6 years ago
社會上依然有很多人覺得他們是暴徒,廢青,是收了‘外國勢力’的錢去搗亂香港,這些人除了錢以外大概也沒有其他珍視的東西,他們一輩子也想不通為什麼有些人可以無條件的把自己前途甚至生命押下,為的只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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