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爾波莎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還沒讀《明朝》,但就這樣算了吧,書單從來是不缺書的。

我自己是很能夠忍受明星的道德瑕疵的,只要那個瑕疵跟他的職業沒有關係的話。比如說:一個棒球員可以有婚外情,但不能打假球;我可以容忍一個歌手不小心的酒駕,只要她可以開口唱出我的靈魂。

作家可以去偷竊,但不是抄襲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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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爾波莎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最近狀態不是很好,昨天回家就直接睡到今天早上,再次體會一覺醒來世界都變了的感覺。

我覺得我甚至可以忍受一個有才華的藝術家,做出強暴、性騷擾等噁心的事情。

但抄襲作家的發文中,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更可惡至極的是,他用他那充滿藝術性的文字,去為自己辯護、粉飾。

文字的魅力在於操縱人心,這是作家的技藝與能力所在,社會也以一種十分奇特的方式,去容忍這種操縱。對於崇拜文字的我而言,他利用自己一身武藝,去做那樣骯髒的事情,無異是褻瀆了文字。

我日後只要讀到他的文字,會免不了想起這樣的事,當真是噁心、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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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5 years ago
這太教人驚訝了……抄襲這種行為,簡直就是侮辱自己身為作家的專業跟靈魂。寧可自承江郎才盡,轉行賣雞排,也不應該抄襲別人。更糟糕的是,旁人可能護航說能被大佬抄是榮幸,在這種權勢底下,比較沒有名氣的那一方根本有苦說不出……
不過,我看到的第一個反應是「鏡文學超推這個作家,不知道那裡會不會有什麼官方聲明」:3
妮爾波莎
5 years ago
dejarte2285: 想到有人會說,被知名作家模仿是一種榮幸,就很生氣。有一種,你後來寫出多麼棒、多麼美的東西,人們記住永遠的都是這個事件。但如此嚴重的事情,不說出來,也不是.....

《明朝》就是鏡文學出的,之前朱評文論戰時,該書責編有跳出來發表感想。不過文學評論涉及不到作者失德的部分,最了解該書的責編跳出來說明也是可以理解。這次事件好像比較偏作家私德問題,所以他們可能......會默不作聲吧......畢竟作家寫了什麼東西,編輯在各種情況下,都不太可能完全知道作家是不是有「參考」了什麼東西。
Cecil
5 years ago
neo0807: 對,這件事情會如影隨形跟著被抄襲者的作品,不管作品有什麼成就,得到什麼評價,都脫離不了這個陰影。所以說,這種行為分明就是污染了作品,剝奪了它的純粹跟崇高,太可惡了。

責編壓力應該也不小吧,遇到如此重視的作家鬧出這種事情,我應該胃會超痛。
妮爾波莎
5 years ago

出版《女神自助餐》的逗點回應聲明了。

以出版社的立場來講的話,算是很圓融得當的說法了。但噗浪上似乎有很多人不滿呀

該怎麼說呢,那個聲明真的是出版社能夠做到的最好的程度了呀,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逼一個靠文學圈吃飯的營利公司,去如此立場聲明地說駱抄襲什麼的。人家第二段也說明很清楚了,他明確表明有抄。最後面也說明,給事主看過那篇聲明了,有人腦補說是為了堵作者的嘴我也是醉了。

我當然也很希望出版社大力抨擊,可惜現實總是不完美,畢竟我們活在一個先於我們存在,卻不為我們設計的世界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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