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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竹🍒
5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駱以軍&劉芷妤事件隨便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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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可能會寫的很長很雜亂,所以先說結論:二分法真的很方便、很好用,但是終究不是關注文學的人該做的事,也不是改善整個創作環境的萬靈丹。
如果有這麼簡單就好了,如果有這麼簡單,世界上根本不需要文學。
看了某偷偷說之後覺得不吐不快。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然後再說幹話:我覺得全世界最遵守寫作倫理的大概是嚴格執行J禁、P禁的RPS同人作者了。
很多在文學圈懸而未決的問題用RPS的角度來看,幾乎都可以找到相對清晰的應對方法:如果一定要寫涉及真人的、很敏感的話題,那無論如何不要讓對方看到你寫的東西。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包含先前的邱妙津、李維菁還有這次的苦主劉芷妤,駱以軍所觸犯的禁忌都是拿「同行」當作素材。這個因素比起性別的權力傾斜、女作家的小說長期被讀者意淫什麼的都更關鍵。
創作經常處理「你用一般的方式談不清楚的東西」,並且將私下促膝長談也不容易談清楚的事情公開放上一個精緻的檯面。而持續注視著這個檯面的「觀眾」,並沒想像的那麼多,有相當一部分也是同行。因此「被指認出來的風險」是相當高的,高到可以直接視為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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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如果沒有「取材對象很容易被指認出來」這一大前提,權力的傾斜也不會被發現。我不認為拿男作家當素材問題就比較小,但類似邱和李的案例,同樣的描寫和影射力度,對女作家的傷害就是比男作家還要大。
絳竹🍒
5 years ago
盛浩偉那篇有一點講得很好,這次事件由於明顯的「強弱構圖」,喚起很多人不快的記憶,導致很多延伸的討論難以聚焦在抄襲/剽竊這件事本身。
我一方面對「小心翼翼」vs「滿不在意」的態度差異感到憤怒,一方面也有點擔心這樣的聲討方向,無形中繼續強化女性始終處於弱勢位置的刻板印象。
絳竹🍒
5 years ago
-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除了對「女作家」形象的想像,圍觀群眾對「文學圈」的想像又是什麼?
其實事件剛開始引起討論時,我覺得有些人是試圖把文學圈描述成一個「有硬性邊界的」、「無法輕易進入的」、「有排他性」的場域(因此圈內的黑暗潛規則才會這麼多,這麼盤根錯節)。
但是那則避雷的偷偷說裡面,有些只是在場外發表感想的、在同人圈活躍的、或者其實不算是文學受眾的,也被列進去了,這時「文壇」的邊界又顯得很寬很寬,好像所有參與過討論的路人都可以算入。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為什麼一定要把說過話的分類在兩邊的其中一邊?
為什麼要擴大範圍獵殺不是作者也不是文學受眾的人?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是沒辦法在匿名狀態下確定,那些劃出一個「想像中的黑暗文壇邊界」的,與「試圖抓出文壇毒瘤與幫兇」的,到底是不是同一群,也許並不是,畢竟他們對邊界的認知相差很遠,然而兩者的一廂情願在我看來,真的很近似。
所有人都會來去和流動,文壇的邊界也不是固定的。不久前河道上才熱烈的批判過明星粉絲把群體中的特定粉絲開除粉籍的行為,沒想到類似的場面很快就再度上演。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那個偷偷說似乎想要畫出「一幅代表惡勢力的文壇群像」,把許多不同論述不同立場的人扔進同一個標籤裡,這些論述彼此間的分歧也不再重要(有好幾篇我實在看不出來哪裡是護航駱了,說駱不是抄襲的,也幾乎都談到了他這樣做有違取材倫理)。
所以說真的我很難相信發那串偷偷說是「支持原創」與「肯定個體獨特性」的讀者會做的事,他們使用的手段與這個手段的粗糙程度,和初始的目的相比,真的太諷刺了。
絳竹🍒
5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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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竹🍒
5 years ago
這串
有講到「情緒在聲明中是多餘的存在」。然而要求創作者要抽離情緒、切換到可以公關發言的狀態,是個很難的要求。
鏡文學小編後來的那篇抱怨,也說明就連編輯都是有情緒的。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想到宥勳那篇講台灣文壇長期奉行「創作優先」的文章,將「能不能寫出好作品」放在第一位,對專心創作的作家致上最高的禮讚。如此的分工模式,可以保證作家的產出,同時出版人、編輯必須進行高強度的情緒勞動。
當出版人與編輯也碰上這行獨有的「職業傷害」,有誰可以接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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