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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ears ago
看到網路上有一種說法,指出同樣支出兩千元當 #振興券,讓民眾付1000元換回3000元,號稱 #三倍券,不如讓民眾付500然後換回2500,就變成「五倍券」,更有甚者,付1元拿回2001元,瞬間就成了「兩千倍券」了!
這個嘲諷很有道理。XD
其實我覺得這政策的本質是好的,但如果民眾拿去消費,收到的店家就拿去兌換,等於只用過一次,就無法發揮它的更大效益,有點可惜。對我來說,如果公司收到振興券,當然當成我的一小部分薪水發給我,我也是可以接受的,而這些振興券也就多發揮了一次效果呢!
掰噗~
5 years ago
這件事情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ninja)
可以喔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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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
5 years ago
我覺得不用看得這麼狹隘,基層商家像夜市攤販也只是一般人,收到振興券不見得會直接換錢,也可以拿來買個兩天一夜溫泉行程啊,或者拿來汰換自己的生財器具。不過這都是猜測而已,七月正式上路再看看怎麼流動就好

至於那個命名嘲諷我是不以為然啦,讓民眾掏一元出來是要振興什麼?那跟直接發錢的馬版消費券幾乎一樣了嘛,既然重點是要刺激民眾拿錢出來消費,一開始的底標怎麼可能開一元...... 五百→兩千五還勉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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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ears ago
Licup: 的確,如果繼續流通使用,就能發揮它的最大效益;然而正因為許多基層商家就是一般人,所以不乏會有希望現金「入袋為安」的想法,所以我認為就連攤販,也多會想要趕緊去換成現金。
但如果消費者能夠接受商家在找錢時使用振興券,那就又能增加流通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