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學學習筆記—自然狀態
為什麼人類要從自由的自然狀態進入受束縛的文明社會?
政治學很有意思的點是,無論是政治學入門書籍還是公民課本及講義
都是以社會契約論來做切入,探討「為什麼要有國家」的議題。
雖然我們在國中公民課本上學到社會契約論是由盧梭所提起,但在盧梭之前還有霍布斯和洛克對於社會契約的討論。
其核心問題就是,為什麼要有法律?比起自然狀態下,用法律來規範人類的社會生活有比較好嗎?如果沒有,為什麼人類還要將自己置於束縛之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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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呢... ..._〆(°▽°*)(根本不懂)
機器狼會想辦法的汪
霍布斯首先提出了自然狀態下人類可能會有的生活想像,所謂自然狀態就是沒有國家、沒有法律制度、沒有任何約束的生活。簡單說,就是無政府主義所提倡的自由。然而在霍布斯眼中,自然狀態會將人類引導到毀滅的生活,人們活在暴力、死亡威脅的恐懼之中。沒有任何的產業有辦法生產,人們互相猜疑鬥爭。
霍布斯對於自然狀態的想像確實被評論過太過悲觀,但考慮到生活在英國內戰之下,不難以理解他渴望自己的國家回歸秩序,即使他是社會契約論的提倡者,但他推崇君主專制。
然而與君權神授者不同的地方在於,霍布斯認為君主的權力是來自人民對生活秩序的渴求所授與他管轄的權力。
在霍布斯之後緊接著來的是洛克,洛克最為人所知的就是他提倡的自然權利。但事實上自然權利也是首先由霍布斯所提出。
在霍布斯提到的自然權利中,他明確指出了在自然狀態下(也就是沒有國家或法律的規範保護下),人們有擁有一切的權利來保護自己避免被侵犯。也就是說當有人要傷害你,你可以付出一切的努力,即使把對方給殺了也是沒有問題的。在自然狀態下,道德觀念是行不通的,只有一切合乎邏輯的行動。
在討論自然權利時不能不提他同時提出的自然律的概念。
自然律的第一條「基本自然律」為「只要有求得和平的希望時,每個人就應當力求和平;在無法求得和平時,他可以尋求戰爭並利用戰爭的一切助力和有利條件。」《利維坦》
第二條自然律則要求我們放棄我們對一切事物的權利,條件是別人也願意這樣做。
第三條是必須信守所訂立的一切契約。(這條就是日後霍布斯為國家辯論時提出的社會契約論的重要依據)
霍布斯提出的自然律有19條,涉及各個面向,但都是以基本自然律為基礎所做作的推論。
而霍布斯對自然狀態的極端推論能用簡單的囚徒困境理論來做解釋。
也就是說,當人的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發生衝突時,即便他知道遵照集體理性才是最好的結果,但他很難這麼做。
當所有人都選擇了個人理性來行動,衝突必然發生,社會就會進入戰爭狀態。
於是霍布斯的理論告訴我們,從自然狀態到文明社會,就是一種將個人理性上升到集體理性的過程。
接著來到洛克,洛克對於將自然狀態與戰爭狀態混為一談表示不認同。在他認為,即使是自然狀態之下,人們也會去尋求合作。
洛克重新解釋自然狀態的定義:
第一:是一種完全自由的狀態
第二:是一種平等的狀態
第三:它受自然律的約束
在字面上看起來與霍布斯的看法並無二意,但洛克對於自然狀態的解釋卻與霍布斯大相徑庭。
霍布斯指的平等是一切人在智力和體力上的均等;洛克指的是對人的權利提出道德要求:任何人都沒有與生俱來統治他人的權利。
至於自然律部分,洛克在認同霍布斯的19條自然律(統稱為「理性定律」)之下,洛克加入了神學的觀點。他認為我們都是上帝創造的生靈,我們的一切都是由上帝來主宰,沒有人有權利對自己的位子做出改變。
洛克說,在自然狀態下我們明確的職責是不要傷害他人(除非為了自衛這種有限的目的),而在不傷害自己的前提下,我們甚至有責任幫助別人。
霍布斯與洛克對「自然自由」的不同詮釋
霍布斯:
我們為有利於保全自己生命而採取的任何行動往往都是完全合乎理性,不應受到道德譴責的,即使這樣做意味著傷害無辜
洛克:
雖然自然狀態「是自由的狀態,但卻不是放任的狀態⋯⋯自然狀態有一種為人人所遵守的自然法對它起著支配作用。」《政府論》自然自由只是在自然律允許範圍內行事的自由。
思考:霍布斯與洛克的分歧就足以支持洛克關於「自然狀態不一定是戰爭狀態」的論斷嗎?
洛克認為重要的是即使在自然狀態下,我們依然有約束自身行為的道德責任在。
然而霍布斯認為,恐懼與猜疑很可能足以使自然狀態陷入戰爭。
洛克在反駁霍布斯的論點上頻繁的以上帝來作為理論依據,在實際操作上並不足以令人信服。
到目前為止,我們知道霍布斯的論斷太過極端,但也不能否定其中還是有些道理。
然而在試著導正霍布斯的極端理論上,洛克的理論並沒有充足的說服力使人信服。
在辯證到最後,洛克不得不承認霍布斯的諸多論點是有道理的。
要對霍布斯對於人類性惡的極端想像做反駁,就數盧梭的理論站得住腳。然而盧梭本身是相當矛盾的人,作為伏爾泰的早期追隨者,其在之後越來越背離世界潮流的言論受到不少批評,即便如此,盧梭在為國家的辯護上佔了一席之地
摘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研究過社會基礎的哲學家們,都認為有追溯到自然狀態的必要,但是沒有一個人曾經追溯到這種狀態。⋯⋯所有這些人不斷地在講人類的需要、貪婪、壓迫、慾望和驕傲的時候,其實是把文明社會裡得來的一些觀念搬到自然狀態上去了;他們論述的是野蠻人,而描繪的卻是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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