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腐故我在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這學期選到外所的翻譯課,本課程大概有一半是法律系所的學生。今天老師點了某法律系男性,問說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限制性別不構成就業歧視。該男答曰:婦產科護理師限女應該不構成就業歧視,因為婦產科多數病患是女性,同樣是女性,對女生身體比較熟悉,也比較能夠帶給病患安心感。

我當下是白眼翻了三圈。事後稍微查詢發現,男性護理師的就業玻璃牆確實存在也引起一些討論,但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的相關判決幾乎沒有過案例。而就法律層面而言,我認為婦科/產科護理師工作很難解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的但書(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

雖然他的言論使我更加確信「念了法律不會自動讓人長出OO意識」(自由填入勞權、性別、平等或各種左膠口號ㄏㄏ),但又或許,這種看似政治不正確才是人(甚至是法律人)的主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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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腐故我在
4 years ago
這篇本來想發在FB,但我就怕被罵所以還是來同溫層取暖好了。從即將考國考的大四生口中知道種想法其實還是有點點難過的啦。
這倒確實是社會通念
我的婦產科醫師是男生而我相當放心欸
可能身為男生有一定的覺察讓他更清楚身體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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隣のZUTOMA佑~
4 years ago
除了女性內衣的模特兒之外,我真的想不到有什麼工作是可以主張真實職業資格的......
另外之前比較有意思的討論是女僕咖啡廳可不可以限制性別,而且作為一個女僕咖啡廳的愛好者我覺得這個討論沒有看起來那麼不正經,可能會牽涉到某種次文化(二次元文化?)能否影響或與法律互動的問題
我腐故我在
4 years ago
就我看到的護理師界玻璃牆討論,可以推測何以幾乎沒有相關判決:除了醫院並不會非常直接的拒絕男護理師之外,環境其實也讓男護理師在選科時自動略過某些科別。不過,男醫生卻幾乎不會有相同顧慮。想到這邊,便覺得距離對職業和性別的平等觀念,我們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呢。
我腐故我在
4 years ago
athena48: 我有追申對護理師和醫師受到的玻璃牆效應強度不同的觀點
luluhu95: 看到了,我沒有想過社會評價上醫師與護理師的確會影響性別選擇上的差別
kenyuchu: 話說我覺得女僕咖啡廳正好反映了很多人的推論問題!他們把市場需求差異等同於性別限定的基據。市場本身有主流偏好,雇主會想要迎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不能推論到一開始雇主就可以只提供機會給女性,更何況考量到其實女僕男也真的有需求,機會本身應該要能夠開放,交給雇用市場。我相信雇用市場會反映女僕市場的偏好,還是大量雇用女性,這也沒有問題,但這時候沒有女僕男的雇用一事,至少在理想上是更多出於市場理由,而不是性別偏見或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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