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公司終於被勞檢了]
我本來想等離職後再檢舉,沒想到有人這麼有膽識在職提出
這次主要是針對員工上班時數提出申訴,應該是有人指出工作量必須要加班,但不給付加班費,就算真的按時打卡也不會給付
但是我覺得這次勞檢也只是勞工局做作樣子,
依照勞檢法,被勞檢的單位不得收到事先通知,但是黑心公司卻在1周前就收到消息,連會被約談的名單有已經拿到了,周一老闆就一個一個把約談名單叫去套話串供與恐嚇
這樣的勞檢不只沒意義也違反法律
老闆更在周二舉辦座談會(但實際上是坐著聽老闆談),內容大致如下
「不要亂檢舉、你們去跟勞工局說是一場誤會,不爽就離職,別搞那些有的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