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爾現象學的出發點源於對心理主義的反思,後者泛指19世紀初始於德國,後來蔓延至英、德的對哲學、數學、邏輯等的態度,他們認為「內省」—即反觀自我意識活動是哲學所能依持的最為可靠的方法。
詳細來說就是「自明性」,所有知識的可靠性源於這種明朗的自我覺察,利伯士稱為「移情同感」(Empathy)—人們把自己的欲望、力量行為投射到認知對象,因此「意識」成為所有知識的基礎。
心理主義的彌爾《邏輯系統》曾給學生時代的胡塞爾啟發,彌爾認為心理學包括「全意識活動」,邏輯作為「研究好的及正確的思維活動」隸屬於心理學一部分,主旨在於「製造一套保證思維正確性的思維技巧」。
胡塞爾首部著作《算術哲學》逐漸偏離心理主義,主要受到萊布尼茲、布諾塞諾、洛茲的影響。
對心理主義中「心理學與邏輯學態度的質疑」
1.心理學是經驗的,而邏輯是非經驗的,基於同一律,無法在心理學的曖昧法則中推導邏輯的精確法則。
2.即使心理學可能具有與邏輯一樣精確的法則,但前者是用歸納法得出的自然法則,並非先驗的。
3.指出心理學的「自然法則特徵」,會發現兩種態度:邏輯是必然性,自然法則卻是或然性的。
4.從定義上看,心理主義學者將邏輯視為「正確思維」,這一點沒有太大問題,但落實層面必然會歷經超驗到經驗的轉換—換言之,心理主義將思維活動與思維內容混談。
總結,心理主義的哲學家把邏輯法則視為思維運作規範時,其實也犯了科學主觀主義的毛病:把思維活動的對象、關乎客觀真理的邏輯法則視作思維活動的指導原則、規範。
穩一點來說,邏輯或者其中的真理之判斷具有一種「內在明證性」,但是屬於命題而不屬人的—命題A具有真理性跟人們能針對命題A產生明證是兩回事。
胡塞爾的修正、現象學的成立宗旨:
1.哲學必須脱離自然科學框架(用歸納法抽取因果法則),從經驗性實有世界轉入本質性、應有世界之研究。
2.深化對人類意識的了解,不將意識單純視為「刺激—反應」的因果律,重新標舉意識的主體性跟主動性。
3.從研究「外界是什麼」變成「我們如何理解外在世界」的主客轉換。
胡塞爾與「存而不論」(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
可以分為以下三種存而不論:
1.陜義現象學的存而不論
—意識活動具有內容,也就是「意識剎那」(State of Consciousness)跟「經驗之流」(Stream of Experiences),所有討論都無法超出意識以外,在以外的討論都必須畫上括號,成為一種臆測。
現象學的存而不論建立了「絕無可疑的出發點」。
2.本質性的存而不論(Eidetic Reduction)
現象學和心理學有別之處在於前者試圖探討意識流中彰顯的事物,關於意識流下的事物可以區分為「內在於意識性」及「外在於意識性」兩個觀念。
又可再細分為四:
1.真正的內在於意識性(Genuine Immanence):組成意識流的部分,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
2.內在於意識性(Immanece):事物能自明呈現於意識的特性。
3.真正的外在於意識性(Genuine Transcendence):不構成意識流、意識流以外的部分事物。
4.外在於意識性(Transcendence):無法在意識流中呈現的事物。
現象學基本排除3、4的討論,但意識本身是變動不居的,因此要進入「本質」的討論—從變動中汲取不變。
對胡塞爾而言,「本質」並非經驗性的,例如從「紅色事物中取出紅色的抽象概念」,「本質」不等同於「共性」、「通性」,胡給的定義是:
『事物的原理,或必然性的結構,這種必然性的結構或原理是先於經驗性的事物而存在,卻是令經驗性的事物之能成為某種經驗性事物,令其成為可能,令之能如此被理解的必要條件。』
『本質是事物的必要條件,是事物之所以被視之為某種事物必須體現出來的條件。』
即「規範」(Norm、「理型」(Form、「理念」(Idea)。
本質性的存而不論,相當於跨越所有意識流中的變動汲取不變的本質,這裡的本質雖然主張非經驗性的,但它還是透過想像來抓住事物成立的必要條件。
3.超驗性的存而不論(Transcendental Reduction)
將原本體驗意識流的人類自我轉變為括弧之內的絕對認知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