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麻咪 正在
4 years ago
以後沒合作過的新廠商一律簽約,而且要寫違約金(筆記)
latest #6
掰噗~
4 years ago
喔?
TINA麻咪
4 years ago
看到其他家作團體服的, 工期超過1天要賠總金額的10%耶, 上限50% , 挖 , 這樣算違約金會快樂些 ?
TINA麻咪
4 years ago
賣方超過交貨日 30 日仍無法交貨時,該批貨物免費贈送給買方,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可歸責買方責任所造成的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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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麻咪
4 years ago
以前製作周邊也不會請廠商簽約...但這一兩年感受到的風向,不知道是疫情顯人心嗎? 感覺大小眼+欺負人的廠商越來越多, 得保護自己
TINA麻咪
4 years ago
小品牌禁不起幾次的大風大浪阿
一定要簽約,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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