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換一個問法:
一個人和不是他最愛的人結婚,錯了嗎?
這是稀鬆平常的事吧?無論同性戀、異性戀,能和自己最愛的人結婚,根本是天大的幸運啊!這也是我對於Birdy和班班的婚姻的定位。
儘管如此,男同性戀和女生結婚常常伴隨很多附帶的問題:
1.丈夫出軌找男人。
2.丈夫看G片。
3.丈夫拒絕性交。
4.丈夫不善待妻子。
可是把這些問題推給性傾向只是模糊了焦點
1.的問題很大,但別忘了男異性戀也可能出軌找女人。錯在出軌,而不是性傾向。
2.3.這種性事不調和的事,說實在的無所謂對錯,同性戀異性戀、男生女生都可能有這種情形。
4.或許有一點錯,夫妻是該善待彼此,但這也不是性傾向的問題。
因此,我讓Birdy都沒有這4種情形,在整個故事中Birdy唯一在道德上可能有瑕疵的事,是他隱瞞了他和阿漢的過往,不夠坦白,試圖聚焦在「男同性戀和女生結婚」這件事,會發現,和「一個人和不是他最愛的人結婚」是一樣的。
另一個議題是愛與婚姻的差別,想到阿漢說的「慾望是只講身體的靠近,我要的是他心裡面真的能夠接受我。」
對班班來說,Birdy做到了「身體的靠近」(雖然不知道用了甚麼手段)、「熱鬧好玩、溫柔體貼、關心愛護」,其實光是這2點就已經是傳統婚姻的夢幻配偶了。
但是班班顯然感覺到Birdy沒有「心裡面真的能夠接受她」,才總覺得Birdy不夠愛她。這倒不是她的問題。而是命運讓Birdy先遇到了阿漢,在心底刻下了「張家漢」的名字;再加上當時環境讓Birdy要保守這個秘密,尤其是面對班班。長期處於這種心境怎麼可能真的接受她。
事實上,婚姻代表的更多是責任與承諾,而不是愛。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儘管Birdy的承諾源於放棄與愧疚,班班和Birdy的婚姻還是成功的,只是聰慧的班班知道,自己所愛的人心裡接受的是誰,而選擇放手。也從另個角度說明,男同性戀和女生結婚,或是,一個人和不是他最愛的人結婚,都不應該視為一種過錯。
所以,兩位導演在分享觀眾心得時,提到有妻子看完電影對丈夫說,終於理解兩人之間缺少的是什麼⋯可是要不要因此而分開,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推婚姻更多的是承諾與責任,但Birdy和班班的婚姻不能用「成功」形容啦,應該說「不夠圓滿」。畢竟如果很成功的話,班班也不會想放手。至少與Birdy的感情對班班來說是有遺憾的,而且她不願意與之共存下去。
你把男同志與女性結婚容易發生的狀況一一分開來談,雖然很有道理,但事實上是,既然性傾向不是女性,又被社會環境下逼著結婚,這四種狀況就可能同時發生啊。^^||當丈夫隱瞞真相,又被妻子怨怪不滿的時候,在一般的性別權力下,被冷落、被無視、承受「為什麼沒有孩子」壓力、說不出性生活不協調困難的,仍然大多是女性,面對一個不合己意的婚姻,男性逃離的空間還是比女性大得多。而當一個人違背意願必須和另一個人共度一生、隱瞞自己的真心與性傾向(這份隱瞞必須在生活各方面撒下大量的謊言)過生活的時候,不可能完全無怨,那時的怨最容易察覺或發洩的對象,往往就是配偶。這裡不能無視男女性別之間「權力不對等」的問題。
Birdy的狀況稍微特別的是,他同時對阿漢與班班都有強烈的愧疚感,他既然傷害阿漢讓他回到正軌,也讓班班遭到退學,那麼跟班班結婚之後,他定然會讓自己好好當個丈夫,並且彌補班班,大概也不會找別的男人了。但他對命運定然是有怨的,而且因為與阿漢有過一段且刻在心底,一如你所說的,他就會無法在內心完全接受班班──雖然這其實不分性向,每個人結婚時本就未必跟自己最愛的人,但這樣對命運的怨、對所愛之人的遺憾,以及對班班的愧疚,必須一再否決內在的狀況下活著,是不可能真正快樂起來的。
而一個人對你再好,跟你在一起不快樂,我也不覺得能夠快樂起來。(這是我自己寫〈同軌〉時的體會,而且我還盡力把其他可能互相傷害、糟糕的狀況都理想化了,所以我還是無法說這是成功的婚姻……)
所以從這些地方來看,男同志與女性結婚並不純然能納入「與不是最愛的人結婚」的狀況,而是結局往往只能是悲劇,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作為寫作者,如果我們都得這麼努力才能讓Birdy不要那麼渣,就證明了這樣的婚姻一開始就應該避免啊。你必須朝夕和一個必須否決自己才能過下去的人生活,其實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aquabluebluesky: 你對於男同性戀和女生結婚會發生那4種問題的成因我都同意。只是當男生是同性戀的時候,這些問題容易被歸因於性傾向;但是,男異性戀和女生的婚姻中發生類似這4種問題並不稀奇,那又是甚麼原因呢?
渣男不分性傾向,我們只考慮是有一些苦衷的那些人。譬如一個迫於家族壓力和不喜歡的女生結婚的的男異性戀好了,他的怨不會比男同性戀少,妻子承受的壓力也不比同妻輕。你寫的這段:+
"丈夫隱瞞真相,又被妻子怨怪不滿的時候,在一般的性別權力下,...而當一個人違背意願必須和另一個人共度一生、隱瞞自己的真心[與性傾向]過生活的時候,不可能完全無怨,...這裡不能無視男女性別之間「權力不對等」的問題。"
拿掉[]內的性傾向文字之後,依然是成立的。
那是甚麼原因我們對男同性戀和女生結婚有特殊的評價呢?
嘛⋯我是覺得性傾向不同的確比較容易1-4都發生,但不管性傾向,就回到共同生活的信任和安全感,而欺騙/隱瞞本來就很容易動搖彼此之間的關係。
至於婚姻、共同生活、性關係、愛情⋯這些在兩人之間很多時候都不完全是等號,但也不代表兩人的關係就一定是失敗的。
其實也不一定悲劇啦
想到公園老人...據說很多人其實事業家庭兩得意啊
去公園亂來可能妻子沒發現或是已經老了看開不在意了...
假設Birdy對普遍男體都有慾望,(不同於我的設定),然後又很小心經營婚姻沒讓班班發現並離婚的話,可能最後就是公園老人...
OddOddOf: 老了更多是沒離婚但是各過各的,各交各的男女朋友,畢竟孩子的爸和孩子的媽責任已了,或銀髮離婚找第二春或第三春(今天看到比爾蓋茲的離婚新聞有感。)
OddOddOf: 我覺得你設定的Birdy比較像雙性戀⋯不過性向是流動的,主要還是看他認定自己是什麼。(肯定有感情潔癖就是了,不然班班不會說自己也害了他)
OddOddOf: 我是針對同妻的狀況而言啦,男同志若隱瞞性向與女性結婚,相較之下較有資源和機會另尋補償和具有逃離空間,若是好好對待家庭那可能就要自我否決與傷害。如果是跟做同樣的事的異性戀男性比的話,那自然是同樣的過錯,只是就性別位階來說,異性戀男性往往會減輕甚至免於譴責而已。
如果要說的話,我會認為只要與男性結婚都請三思。(喂)或者說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有選擇結婚對象與是否進入婚姻的自由,但我自己覺得婚姻本身就是災難(喂喂)。
與「人」結婚都要三思,跟性傾向或性別無關。至於婚姻本身是不是災難,跟一個「不是自己」的人相處、共同生活,都是很難的藝術。(父母孩子之間更災難了,還有超級暴力的血緣關係)
ShuhueiJeng: 所以沒感覺到對方的愛就決定結婚、或是認為結婚後再努力看看⋯是一個問題。(異性戀的話努力看看就有機會成功?⋯這哪裡怪怪der🤣)
突然覺得是因為大家對於愛情都有CP很有愛在一起然後幸福美滿的幻想,但是實際上走入婚姻能夠長久,更多是穩定的夥伴關係。而這個夥伴關係的實質內容是什麼,每個CP都不一樣。
所以並不是作者們要很努力才能讓Birdy不那麼渣,而是在這麼多不穩定的因素下,對象是一個聰慧獨立的人,還要達成多年一起生活、最後和平分手的條件,本來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ShuhueiJeng: 寫題目的時候就會感覺是不是走錯考場了⋯即使符合
這一項應考資格,難保沒有符合其他項啊🤣
我覺得odd大的意思不是隱瞞性向沒有錯,而是「隱瞞」這件事本身就會引發婚姻的信任危機。這個隱瞞的蝴蝶效應會如何、道德瑕疵是大是小,也還有討論空間。
acidhead: 對,你這句就是我在反覆咀嚼班班說「早知道我就不努力了。」時想到的迷思。
看電影的時候,受到前一句「喜歡一個『男生』」和性平教育(?)的影響,會覺得是在闡述對同性戀即使努力,也無法變成異性戀。(對照瘦瘦的話)
但是想到後來,異性戀也不是只要異性就愛啊,難道異性戀沒有喜歡,努力看看就有機會成功Orz
ShuhueiJeng: 但是你描述內心的不平也是真實的,我也寫進去了,比比寧可她的同性戀先生是去找女人。
這可能就涉及心理了Orz對妻子而言
1.(先生是同性戀)發現自己完全沒機會成功了
和
2.(先生是不愛自己的異性戀)感覺自己似乎有機會成功(沒有明顯的證據排除成功可能性)但是努力了半天都失敗
到底哪一個讓人更難堪,這說不準。但是對先生來說,做的事其實是一樣的。
應該是說這樣的婚姻一開始就有隱瞞性傾向與隱瞞甚至不能面對真實自我的問題,已經先有了至少這兩個障礙,至少這是異性戀婚姻不一定會有的。正因為婚姻或伴侶關係本就難以維持,加上這樣的婚姻往往是男同志無法面對傳統壓力,而有意藉由/利用女性來代為承擔(卻又隱瞞妻子真相),所以往往成為悲劇,只是由誰承擔得多一點而已。
海藍大的點在這樣的的婚姻不穩定因素比異性戀婚姻高,而odd大的點在於、那個傳統年代每個人到適婚年齡都有結婚壓力,許多人不論性向都是被湊對的。不相愛的異性戀因為少了性向的因素、覺得自己努力看看婚姻就會成功嗎?如果不相愛但是相敬如賓也是一種成功的話,那男同性戀和女性的婚姻也有達成的可能(不過可能要先定義什麼是「成功」的婚姻)。odd大提到的另一個點,就是心理障礙的問題(傳統對同性戀的污名化),導致異性戀丈夫出軌v.s非異性戀丈夫出軌,妻子的感受不同。
我想對同性戀的汙名化,導致妻子的感受不同是有的,但還是得考慮到「一開始隱瞞導致必須一直欺騙」當真相揭露後帶來的傷害(借用劉三蓮的一句臺詞:這一切都是假的嗎?沒有一點是真的嗎?/我一直都是被利用了嗎?),以及很殘酷的,「性生活不協調」的問題:之前女性可能會自我懷疑,甚至被旁人、丈夫懷疑「不會取悅」,等到發現是性傾向的問題,那個自我認知遭到否定造成的傷害,我想跟異性戀丈夫出軌還是不一樣的。
至於怎樣算成功的婚姻,要雙方達成共識,但一開始就沒有坦誠的話,不是過度壓抑自己,就是傾軋對方,終究是太過艱辛了。
aquabluebluesky: 我覺得對性向的認知也會影響這種欺騙感。如果性向是一種光譜,那麼兩方就不會那麼極端的認為,沒有一點真(同性戀丈夫的場合)/有愛過的可能(異性戀丈夫的場合)。至於性生活的問題,其實關係真的百百種,婚姻關係內不協調的狀況多的是,但絕對不是婚內出軌的藉口。
許多傷害的加重在於傳統婚姻內對於兩性角色的刻板印象,凸顯了女性賦能不足的問題。
(離題)突然想到以前看過一個有趣(?)的ask。
一個雙男和異女在一起,他「被」出櫃(喜歡這個異女的同女)。雙男很喜歡異女,交往時也維持單一的關係,但是對方不能接受男友過去曾經和同性發生過關係⋯他只能認了分手這個結果。
分手後因為失戀難過,一開始沒聯絡,後來漸漸恢復朋友關係。有一天當事人發現前女友交的現任男友是他炮友、而且打炮的時候知道是個渣男(我記得是凹很久硬是不戴套、態度很輕浮之類的),他煩惱到底要不要告訴前女友?
印象中有些回應叫他不要講,最好假裝不知道,以免被誤會是報復什麼的,但當事人擔心前女友、很想講的樣子。
ShuhueiJeng: 跟性向無關,任何人都不應該在欺騙之下建立任何的契約關係。舉例來說,無愛的異性戀婚姻,在對方不知曉之下,本身也是一種欺騙(類似仙人跳)。同性騙婚被發現,因為知道性向難扭轉,被騙一方比較快醒悟脫離。而異性戀的感情騙子,受害方更容易自我腦補,對方是不是曾經愛過什麼的⋯受害者的狀況也不會比同性騙婚好。
建立一個不容易讓人說謊的環境,雖然是群體的責任,但不代表說謊的人就可以完全免責。我想odd大的意思並不是替同性戀隱瞞性向建立婚姻關係脫罪,而是「欺騙」這件事本質上不分性向。並不會因為性向就比較嚴重/不嚴重。
回到odd大這篇文,當班班提出離婚的時候,雖然他們的婚姻可以提供Birdy心靈層面上某部分的依賴與歸屬,Birdy也願意為此而放棄一部分的自我、對婚姻家庭負責,可是Birdy清楚他給不了班班要的,兩人對婚姻的共識有了歧見,必然要分開。
Birdy或許是離婚之後,才開始正視、尋找自己的性向認同,進而接受自己的性向⋯如此說來,他一開始隱瞞班班他跟阿漢那一段,又能算作騙婚嗎?
acidhead 寫的很中肯
"任何人都不應該在欺騙之下建立任何的契約關係"
"「欺騙」這件事本質上不分性向。並不會因為性向就比較嚴重/不嚴重。"
不過其實我的本意是式推更遠的。
為了討論不受影響,我不用「欺騙」直接表出負面評價的字眼,而用較中性指涉動作的「說謊隱瞞」。
理想上,說謊隱瞞是不對的;但是現實上誰沒做過?只用說謊隱瞞的「有無」來評價而不考慮「程度」和「意圖」只能得到大家都是壞人,不甚有意義的結論。
我並不是想拉異性戀感情騙子也說謊隱瞞來幫同性戀墊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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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誠然,隱瞞性傾向而和女生結婚的男同性戀,有很多的意圖是
1a. 和妻子結婚為了自己適應異性戀主流的社會規範
1b. 讓妻子幫自己生子,傳宗接代
1c. 自己根本就不想付出
甚至
1d. 認為反正是社會欠自己的,去找男人也沒關係;認為家裡的女人是社會硬塞給自己的,暴力相向也可以。
不論造成這樣意圖是甚麼原因,顯然這個人的隱瞞「意圖自私」,對妻子造成危害「程度甚鉅」,當然是大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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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是這是因為性傾向嗎?異性戀也大有類似的人,譬如有些人
2a. 和妻子結婚是為了某種利益、虛榮或家庭壓力
2b. 讓女生幫自己生子,傳宗接代
2c. 自己根本就不想付出
甚至
2d. 出軌、家暴樣樣不缺。
這個人沒有「隱瞞」性傾向,但在婚姻的承諾上說謊了,一樣是「意圖自私」,一樣對妻子造成危害「程度甚鉅」,一樣是大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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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之,雖然案例少,但仍存在隱瞞性傾向而和女生結婚的男同性戀,他的意圖比較接近
3a. 和妻子結婚為了自己適應異性戀主流的社會規範
3b. 讓妻子幫自己生子,傳宗接代
3e. 雖然妻子對自己沒有性吸引力,但願意盡力做好丈夫的本分,經營婚姻、照顧家庭。
3f. 忠誠、善待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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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還可以再寫一個3.的異性戀對照組,
4a. 和妻子結婚為了滿足某種壓力
4b. 讓妻子幫自己生子,傳宗接代
4e. 雖然妻子不是自己心之所愛,但願意盡力做好丈夫的本分,經營婚姻、照顧家庭。
4f. 忠誠、善待妻子。
雖然一樣隱瞞性傾向,如果是我,從「意圖」和「程度」考慮,我不會給3.和1.相近的評價,反而給3.和4.相近的評價。
但是4.不就只是,和不愛(不是最愛)的人結婚,這在現實中稀鬆平常的事嗎?
我們真的要因為性傾向的差別要說3.犯了甚麼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