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水先生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喜劇應該包含有道德的意味在其中。否則純然的嘲諷只是憤世嫉俗,而怨懟世界誰都可以,這讓笑聲顯得廉價,但喜劇作為藝術,我們不能漠視的是「靈光」(Aura)映射到心靈時的衝擊。
這也是繞了一大圈之後,在窮盡力所能及的技巧之後,我意識到的最大的問題。
latest #6
跟你討論一下下XDD
我覺得喜劇最多嘲諷的是「偽善」,所以一般意義的「倫理」或是「道德」,不一定能用在喜劇。
至於喜劇臨場的「靈光」,我覺得正在消退中,至少我們大部分的喜劇體驗,早就是複製品或是網路影音產品了
嘲諷「僞善」似乎就在道德意涵上,是對「真善」的肯定,當然我不否認,牽涉至此的時候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比如:「善」是甚麼?我們能代表「善良」或「正面」嗎?
不過從以前我所認為的「喜劇不應有說教」,我最近的感受倒是「喜劇不應在說教」,雖說是一字之差,但代表了我自己在說教與否的看法上有些鬆動。
往往我們會被內容觸動到的,或多或少都對其中的「正面意義」有些感受,即使他通篇沒有以生硬的正能量為內容,但嘲諷的對象,是否能算是對其反面的肯定?我覺得多少是向著肯定的方向解讀。
在戲言之中,依然存在著創作者本身對事物的判斷,而我以往不斷迴避的就是這個問題。至於是否是一般意義上的「倫理」和「道德」,我覺得也在範圍之內,只是在於創作者喜劇探討的是對新倫理、新道德的想法,或是舊有的倫理道德的態度,那可能要回到創作者本身。
但在我個人的經驗中,我一直迴避了在作品中「判斷」,這是一種缺陷,這
也是一種自陷於匠氣的危機,當然,我沒有要對道德有所新見,只是我逐漸的願意接受在作品中談論價值判斷,對道德的疑問之類。
至於靈光,我難以否認它逐漸消逝,這是我深感痛惜的,但每當我這麼想的時候,我始終想起電影存在已經多少年,而我們又聽過了多少年的劇場已死,但其實他沒有死去,只是衰退。
而在此時此刻,我們依然能夠看到現場的參與者沒有完全的消亡,仍以新的姿態存在著,我想起來偶像明星的演唱會,廣義上來說也許人們還是對現場演出有著期待,只是那已經不屬於我們已知的模樣,也許那個充滿靈光的年代已然不復存在,但它可能依然存在在我們沒有看到的地方,甚或是我們不認同之處。
不過也只是個人對自己在從藝道路上的反省,比我更加成功的表演者應該有意無意的都做到了我忽略之處。只是覺得自己有點可笑,花了許多年,回到了一開始對喜劇的選擇,我記得我從大二那一年的編劇課開始寫喜劇,老師問:你有什麼寓意之類的嗎?我果斷選擇:沒有!
此後就一直擱置,如今回到了一開始,也許繞了七年的一圈不會毫無意義,但還是忍不住覺得太晚察覺的自己,徒勞的有那麼幾分好笑。
我前陣子也在思考喜劇的特質。
我覺得喜劇如果還在劇場內,我們或許會期待一種解放——從既定倫理道德中解放,所以我們會揶揄道德,我們不只揶揄提倡道德者的偽善,我們只是嘲笑衛道者的雙標,也不代表我們真的相信這些道德與規範。
然後當代喜劇(我們熟悉的那些喜劇形式)有某種大眾性格,所以某個程度上,喜劇必然庸俗,必然與所謂的品味格格不入。所謂的社會道德,通常會被講是高大上,是貴族的道德,是既得利益者設定的規範。(不過,有些人應該不會同意我的說法,因為道德也是弱勢者最好的盾牌,但是當道德化為規範,那就是法律問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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