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anus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沒有律師會跟客戶保證案件必定勝訴,因為法官心證實在太不可預測了,有太多案件明明一手好牌卻輸了,整個就是不可思議

但媽媽嘴這件我倒覺得沒覺得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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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nus
4 years ago
案件會因為法官是否願意花心力處理複雜案件,以及法官本身的價值觀判斷而直接影響到勝敗結果,但與其說法官恐龍,不如說每個人的思考寬度都是有限制的,都是有所侷限的

基於這項殘酷的現實,我不認為陪審團制或國民法官制會更加公正
Uranus
4 years ago
說到底我也不是很信任民眾,法官再恐龍都有他的法學專業在
Uranus
4 years ago
法律人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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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nus
4 years ago
陪審團制度的優勢在於,所有陪審團成員都專注在一個案件上,不會因為其他案件的排程而影響到對於案件的認識及判斷,但是也得要是陪審團全體都能理解案件問題,而且即使與外界隔絕,受到輿論影響的程度也還是有
Uranus
4 years ago
最近看N站的OJ辛普森案,裡面充滿了律師團煽動陪審團以情緒判斷的情節,尤其又牽涉種族問題,更難將案件引導為證據判斷的理性思考,如果陪審團的狀況發生在我國,實在是難以想像.........
Uranus
4 years ago
不過我個人其實很喜歡美國的訴訟制度
一般而言會看到陪審團或很正式的庭審,通常是刑案

民事案件有至少七成會在正式庭審前以雙方談條件的方式解決
真正的角力都在進法院之前,相比起我們進了法院才開始看證物或寫訴狀,美國的民事庭審是真正的「最後手段」,很少有明顯輸贏的案子沒在進法院前談好的
Uranus
4 years ago
我們也很想讓客戶在庭外就談好啊~~~~~~
Uranus
4 years ago
媽媽嘴這件的問題在於法官認定店家的監督範圍何在
只是身為雇方,對於員工在店內工作場域犯案很難脫免責任
不只是因為呂是雇主,而是他是這個工作場域的真正監督支配者

就算只是個小孩下班時間在他店內滑倒,他都應該負責的
Uranus
4 years ago
所以法官認為呂應該監督員工有沒有在工作場所幹了啥
背後的思考邏輯還算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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