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當我們開始想說「我們接受且認同一切痛苦」時,又會發現我們其實也還是做不到。
我覺得對於
野有死鹿的《給爺活》裡的盛燦陽,就會因此有三個層遞的看法。在看到他是「有史以來痛苦值最高」、「最不願意復活」的自殺者時,我們會先想——
啊,那真是太悲傷了可是隨即又會想——
這樣就有史以來最悲傷,會不會太中二了?自殺原因百百種,有劉潔這種對未來感到痛苦絕望的,有欠債以死來替家人脫身的,有被傷害得體無完膚的,而盛燦陽,僅僅是被誣陷為同性戀遭受粉絲網暴,就有這麼痛苦嗎?
然後才是第三層思考——
我們是不是又想衡量痛苦高低了?我們都知道痛苦本來就主觀,是無法分出高下的,但這個故事就惡狠狠地把你撕開,然後告訴你:看吧,你果然還是這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