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ei
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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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斡旋金沒成交是可以退費的
howei
3 years ago
斡旋期間一般以三到七天為限,屆時仍未談成可再延期,斡旋之有效期限必須在約定條文中確定。
當斡旋不成時應在期限到達後三日內無息退還,業者不可用任何名義扣取「手續費」、「車馬費」等費用,可要求業者在合約書中載明,目前是以付款保證制度來保障買方支付斡旋金之安全。
應在斡旋解除條款中註明,若屋主不賣,多久以內須退還,及屋主收了反悔不賣應賠償2倍斡旋金、定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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