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の記】
今天早上夢到D,在我疏遠他一陣子之後的某個團體活動場合,他看見我沒有交通工具,還是很好心地問我:「要不要上車?」
他騎車快但穩,還很擅長靈機應變。在他的機車後座的我,感到風又大又冷,於是將身體向前靠著他的背,身手環住他的大腰。他見狀,沈思幾秒,面不改色地伸手握住我的雙手。於是我故作drama的大叫:「給我把手伸回去,專心騎車!!!」
我並不喜歡他,可能對於他騎車的技術有點佩服,但整體而言,他的人格特質太過怯弱,缺乏魅力。我對他示愛,更多的成分是被他喜歡。最近我才慢慢明白,想喜歡人和想被人喜歡是不一樣的。想被人喜歡的心情是十足自戀的,希望自己被關注、被服侍、被十足認同。而且讓對方迷戀似乎是件毫不費力的事,只要作態的眨眨眼、說幾句稱讚對方的話、撒幾個無賴的嬌,就可以成功讓對方臣服、買單,兩人的關係彷彿風情萬種的異國公主和她的奴僕。
想被人喜歡的時候,關係是單向的。想被喜歡時,對於想勾引的對象,骨子中是帶有鄙夷的,「只有我能讓你喜歡我,你不能要求我喜歡你」,因為「被你喜歡代表我有魅力,但我若喜歡上你,代表我眼光差,水平差」。認為自己應該能被對方十足喜愛時,前設心態是股自我優越感,打從一開始就沒打算和對方平起平坐。
喜歡人的時候,才會尊重對方,在乎他的感受,努力認清、理解他的樣貌,希望加入他的世界,心情應該是開放而謙卑的。
D也不喜歡我,他只是肯定感的乞討者,對自己愛無能,他的付出、服務、配合,無非想從他人處換得自己無法生產給自己的自我意義。他那回應的一握,更像在證明自己會愛、能愛。他沒有打算做我的奴隸,更像一個嚴酷的商人,在跟我拍定一場交易,對我喊聲:「我做得到,妳就要付得起!否則我一定會討回來!」他不會容許我不尊重他,聰明一點的,醒過來後,會放下自以為的交易規則,離開不尊重自己的人。過於執著偏激的,有時候帶有恐怖情人玉石俱焚的傾向,讓自戀公主不自覺玩火自焚。
最近深有所感,看一個人還要看他的「人際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