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組長眉頭一皺,發覺案情並不單純
18:16 詐騙-博客來客服
18:31 詐騙-郵局
19:07 轉帳一筆到郵局
19:10 轉帳一筆到玉山
19:15 165防詐騙
19:37 派出所報案
4/25 9:31 詢問案件
第一筆 郵局已提領
第二筆 玉山還未回傳(不知是否有圈存到)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誰可以提呢?什麼時候可以提?答案是,在刑事訴訟起訴後,到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時點:
(1)得提起的時間:
刑事訴訟起訴後(包含檢察官起訴或自訴人提起自訴)至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之期間。
提起上訴後至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2)不得提起的時間:
刑事訴訟起訴前不可提起,如檢察官偵查階段。
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至提起上訴前,不可提起。
未提起上訴即不可提起。
有提起上訴,但二審業經言詞辯論終結後,不可再提起。
現在轉交給桃園市平鎮分局辦理
系統還未轉交完...
刑事 034390215 034390216
找到第一筆人頭帳戶了
中華郵政 700-02811410401204
莊O瑄
2022
10/18 收到起訴書詢問律師
10/27 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10/31 訴訟已寄至法院
11/4 收到傳票通知
12/28 被告人拘提
之後就等民事庭法官判決取得民事判決後再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