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anu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先不說追查言論到底是不是言論審查
來看看傳染病防治法裡關於「謠言」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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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nus
3 years ago
不過還是得釐清一下,傳染病防治法中的罰則同時有著「刑罰」和「行政罰」,所以並不代表違反後行政機關就可以直接處置,如果條文記載「罰鍰」就是行政罰、記載「罰金」就是刑罰,這個很基本,國中公民都有教
Uranu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然後我們來看一下謠言這條的內容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Uranu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好的,這是一條刑罰,也就是實際上有無觸犯應由刑事偵查機關調查、應由法院審判認定罪責。而既然是透過這樣的司法程序,已經和中國政府那樣的審查言論差別很大了,更和戒嚴時期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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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nus
3 years ago
其實在實務的運用上,這條的認定會和誹謗罪非常類似
誹謗罪處罰的是對於「惡意不實言論」的散布
所謂惡意,是指在可以查證的情況下明知為不實而仍散布
bluesky
3 years ago
說真的學識比較足夠而且立場比較沒有藍色濃度的大概都會注意一下每天的防疫記者會。然後昨天陳時中有對追查言論自由發表看法,只能希望,國人的這部份教育可以慢慢提昇上來,雖然判刑到底能不能公正不帶任何頗偏立場我先持懷疑態度。

「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我們對言論自由的保護,水準是非常高的。任何新聞妨害到法律,基本要符合惡假害,基本上有惡意、假的、形成社會不良影響,符合這樣的條件。這段時間被通報或來舉發,或到刑事單位,或調查單位舉發的案例,被起訴的不到3成。法院或檢察單位,對於言論自由保護是不遺餘力,對於惡假害的尺度,也是非常嚴謹。」
bluesky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常看到滾眾在開趴,民進黨執政任內這個告不成那個告不成什麼都告不成,他們就會超嗨的,但其實這種不能告的情況都是在保護他們態度中最憤怒視為罪責的亂源一一狡猾規避開放社會容忍人民製造混亂的言論自由。
我都不知道他們到底曉不曉得他們在笑自己。
Uranus
3 years ago
blueskytalk:
差不多就是這樣,在實務運作上光是誹謗都很難成罪了
縱使言論並非真實,一般人只要證明自己有查證過(媒體有更重的查證義務),提出自己相信的依據來源,都不太會有罪責,就算那個來源是道聽塗說的也一樣,言論自由的容許值非常寬
Uranus
3 years ago
如果被人告、被調查就要覺得自己被迫害
那說真的也不要有法治和司法機關了,一切回歸叢林法則生存吧
Uranus
3 years ago
這幾天還順便演示了陳時中這人講話真的很高招
蘇貞昌講話就很法律人,抓到痛點就打也不留情面,接著就被媒體大作文章指責是苛政了(後面刑事局出來澄清也很難洗掉蘇的追究發言),陳時中的發言倒讓民眾覺得他很通情達理,這人很厲害,但我還是希望他不要繼續在政治圈深造了
bluesky
3 years ago
說起來美國那邊的言論很有意思,他們講話滿嗆、自由到一種......每個人並不會寄望政府幫忙出氣也不認為對方會拿司法出來嘴管束,但確實告來告去好像也是美國這國家的風氣,大概就是那個審查心態,中美台三國表現真的滿不同。
bluesky
3 years ago
講是講蘇貞昌,但侯友宜應該還是更體制產物苛刻那一位,就覺得奇怪,TVBS到底是怎麼操弄的,弄到後者給人印象親民得要死,喔,還有柯文哲理性到值得信任(這家媒體一直留著這張王牌弄民進黨),所以,真正高手應該是TVBS吧?(懷疑人生中)
Uranus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侯友宜的嚴格執法有警察背景加持,有一群人很怪,不接受民主式的管控,但又很相信威權式(國民黨)的手段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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