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我還是雞婆地,把回饋寫給介紹人了
仔細回想起來,其實介紹人的好意偶爾也被浪費了,她有覺得適合的人選,但其實被牽線的雙方如何認知媒合的過程也很重要。
既然想透過人脈介紹,某個程度上你想怎麼做,如果有自己的原則,就跟介紹人講清楚吧~又要人介紹,介紹給你了,你又是先跟人家要履歷,連(業內人士需要的)工作基本內容又講得不清不楚,就算是有保密條款,也沒必要到這樣,到底誰比較像詐騙集團??
我想起之前被介紹的那個工作,因為是完全陌生人,所以雖然給了履歷,但那時還在周一至週五的作息裡,週末不喜歡被打擾(就算是接案也不等於週末可以接電話吧?)所以在我已經告知中間人週一再聯絡就好的前提下,電話還是週六晚上就來了~接起電話的當下沒能隱藏住怒氣,後來週一見面的時候,竟然還被提出來(案主還以為我脾氣很不好之類的)...這種小事現在回想起來,真的是還好沒有答應接下,以及這種牽來牽去的,有成功真的是看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