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 me go to hell 挑這篇是因為這是我少數發刀的作品。當初看到某影片介紹美國死刑犯的最後一日,提到有些犯人會請牧師來談話,就讓我萌生寫這篇故事的想法。寫完之後我覺得滿難過的,尤其是後面那句他再也不可能愛自己了真的很讓我唏噓。如果一個人連愛自己都沒辦法做到了,他又要怎麼再愛上這個世界? 當初寫完之後其實我對於發表這個動作猶豫不決,因為這個議題真的有點敏感,我也不認為自己已經有了通盤完整的理解,不過最後我還是發表了。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的,這篇故事的結局絕對不是最好的結局,不論是明說出來的結局還是暗藏其中的結局都好,終究不是一個最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