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Peter
3 years ago
Johnny Depp / Amber Heard Appeal Preview Stream with... 他們討論了一個我也覺得非常經典的性向與變性權益邏輯問題,讓問題可以回到更為基礎的法律層級:
你的公司有兩位員工,John (男) & Jane (女),他們執行一樣的工作,有一樣的表現,同樣都娶了一個女人。你今天解僱了Jane。那麼你解僱Jane而不是John的法律邏輯就只有「因為她是女性」,因為事實上他們兩人除了性別其他所有條件都相同。
這個假設案例建立了「在性別是不相關要素(歧視的定義)的前提下,性向問題就直接回歸性別」
S. Peter
3 years ago
變性也是使用同樣的邏輯,因此這個論證在不牽扯更浮動的倫理或社會觀點的情況下,用法律邏輯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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