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多人對於墨香版權費相關的有誤區,很多人都覺得是被判刑之後才賣的版權,但是事實就並非如此,是在被抓之前就已經拿到錢了(四千萬人民幣),被關之後就每怎麼賣過大項的版權,是後來假釋後才又賣了廣播劇的版權,而且再加上每月都會有粉絲在晉江給她投的霸王票抽成進帳,海外版權那些反而是零頭。
騰訊B站現在出週邊什麼的不過也是把當初「投資IP」的錢再賺回來而已。
反正以親歷者的角度來看所有相關的吸血論都存在來源資訊錯誤導致推論錯誤的問題。
不是真的像粉絲一樣所有事情都跟到了就別指責粉絲怎樣,老實說這就是班門弄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