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好像更瞭解了一點,世上許多事情的樣貌。
下收
#轉載自FB小民日子Dayslikethis
#fish借用的厭世語錄
latest #7
有些人以對事物的愛作為衡量他人價值的標準,
彷彿愛有明確的刻度,
沒有到達標準,那麼愛就不是愛,
沒有非其不可的,愛就是俗濫,
如果為求營利,簡直罪多三成。
對我來說,
愛是在你滿懷悸動時提醒自己,
在挫折無依時給予慰藉,
是清楚你的選擇,然後對所選負責。
愛是律己的內在驅力,
而不是拿來考驗、苛責他人,
奚落訕笑的外在理由。
以前總覺得某種樣子才是愛,
現在能夠多體會到一點,愛的不同樣貌
但拿來斂財的還是萬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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