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民向里長表達想設置反射鏡 里民->里長
里長辦公處致公文到區公所反映 里長->公所
公所轉交公文給承辦處(養工處) 公所->養工處
養工處表示這不是我們負責(退件) 養工處->公所
公所再轉交給交通部 公所->交通部
交通部表示 阿不是看得很清楚ㄇ 不用設吧(拒設) 交通部->公所
公所再回文給里長辦公處說對方不給弄 公所->里長
里長再次嚴正請求 里長->公所
公所因應行政程序將此公文直接轉交給交通部 公所->交通部
交通部跟里長協調決定不設置了 交通部->公所
公所結案 (公所內部瘋狂蓋章 反正有關這件事的所有部門都要蓋章) 公所建檔 (沒錯我就在這裡 看著之前的瓜 默默的打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