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
救點卡馬。
雖然以前也寫過不少同人文,但Shusta成功達成了讓我開始寫大綱的成就.....我以前都不寫大綱。
可能以前都是比較冷坑或是一些已經不在熱門上的作品,覺得自己寫寫有一兩個人看就可以了,現在有種想為自己的作品更負責任的想法,不想隨意的寫,隨意的結束,雖然我還是覺得寫的東西比較狹隘又很愛狗血,有時也會覺得是不是不夠直白能不能讓人理解,但我想我就保持繼續這樣下去就可以了,能陪Shusta走多遠我也不曉得,但我會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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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偶爾發一些很累的腦洞
然後我就性轉狗...(對不起)
很雷 我在打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