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驚訝於我媽的無情程度
而且還是到現在才發現原來離婚後就算沒有監護權也該對小孩有扶養義務
之前都在以監護權不在她身上說服自己她不管我很合理
從小學的時候就直接跑去美國然後2-3年才回來一次,有回來才給個3000塊然後又跑走了
到大學畢業跑去找她然後天天聽她在說我挑錯時間去找她,現在她很窮什麼的
明明說她很努力的在為我的未來鋪路,然後高中說要去那邊讀大學一定要半工半讀(這個我覺得很合理但她死不承認有說過這句話 :我怎麼會主動叫一個根本還沒成年的人從臺灣到美國唸書還要馬上去工作by媽
現在說臺中房子留給我不用擔心租房子的租金,然後剛畢業4個多月就說她要把房子賣掉叫我盡快把自己的東西打包帶走???
既然沒打算幫我就不要畫一堆大餅好嗎
真讓人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