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日電)音樂女老師詹慧玲遭中壢員警壓制逮捕案。桃園地方法院宣判,員警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6月,僅前者可易科罰金。

音樂老師遭臨檢壓制案 員警違法逮捕判刑要被關 | 社會 | 中央社 CNA
ref
掰噗~
2 years ago
(nottalking)
胡不歸
2 years ago
LaLa
2 years ago
找對人求助是很好用的
新北幾個都是找錯人
就.....
立即下載
yclin6857
2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