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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公共政策文化部修法重罰黃牛 事業或個人投資文創享租稅優惠 | 文化 | 中央社 CNA昨天新聞中行政院會已經通過相關法規了,那這邊也簡單整理院會版及其他幾個立委辦公室連署提出的幾個版本(各立委提出的詳細內容、說明、連署人請洽立法院網站)
https://images.plurk.com/2L8wI1X9bZGMAOZtsp8Cje.png
......(討論下收)
latest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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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討論前的補充二:立法過程不會絕對以哪個版本為主,可能會各方參酌出現最終版本,請盡量不要特意去攻擊哪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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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目前文創司初始版本中的合理收益1/10部分被拿掉了,我想之前比較大的爭議應該暫時不會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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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再來比較一下各版的內容大致上其實都大同小異,范委員辦公室提出的版本有針對「運費」等附加成本提出討論,這也是可以注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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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最後提一下有一件事情是,目前針對票券轉售的懲罰還有鐵路法65條,罰鍰是5至30倍,電磁違法是5年以下或300萬以下

這也會衍生出討論在「文創法罰得比鐵道法高是否合理」,在這邊我沒有結論,可以去討論是
1.現實中文創黃牛就是賣得比較高
2.文創票券和交通票券的供需數量及情形
3.文創活動票券與交通票券之於民生的必須性
每一題都有正反意見可以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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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歡迎延伸討論或提出自己的看法
FT-ICR
2 years ago
自由市場
桂歐希
2 years ago
是說社入票算是這種藝文票券的範圍嗎? 已經算實名制的這樣?
Raiza
2 years ago
根據罪刑相當原則,新法可能太重,或是其他法罰的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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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ocococ: 其實同人活動中的社團從展覽三要素來看屬於參展廠商部分,因此我不會認定那是屬於一般的票券,比較接近廠商證的一環,在規則上就不屬於這塊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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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RaizaAtelier: 是的,這就變成進一步得主張「為什麼要罰這麼重」,或是他和鐵道交通票券差別在哪
Raiza
2 years ago
不過有看到有些討論,法條只限制票券原價賣,要是票券原價卻綑綁某些商品,也是可以繞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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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RaizaAtelier: 我會認為法規本身就不可能100%完全涵蓋,那會不會有人把為了抽票的100張CD還有FC會員資格納入成本(當然這有點極端),後續可能是還是要在法律事實認定上去做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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