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 「憤怒的內射作用」。表面上看起來是對自己生氣,其實有可能是對於外在那個「不可以改變的事實」而生氣。
比起「無法做些什麼」,我們更希望事情是可以控制的,儘管這個控制是痛苦的。實在是沒有辦法接受這種無力的感覺,所以轉過來對自己生氣,至少「傷害自己、處罰自己」是我可以掌控的。
「家族治療師John Bradshaw曾經說,羞愧感是成癮的原因,如果說罪惡感讓我們了解到自己犯的錯,羞愧感則是令我們感覺到自己本身就是個錯誤,而孤單、悲傷、焦慮、恐懼、憤怒、憂鬱等其他的情緒也會隨之而來,其中最強烈的就是憤怒,我們會用成癮的行為來壓抑憤怒。
治療師 Christine Caldwell 指出,成癮其實是『離開此時此刻的身體』,透過酒精、尼古丁、賭博、遊戲、性愛來擺脫感受,感受不到內在的創傷。」
利用製造痛苦、來否認和逃避更大的痛苦。事實上,在一些成癮的研究中也發現,成癮的人並非真的「享受」(Like)那個使用毒品、性愛、網路的過程,而是「無法停止地想要」(Want);在感情中缺乏安全感的人(例如焦慮依戀者),也會高度依賴網路來填補心裡的空缺。
1.正視:看見自己「正」在逃避、「正」在某種成癮、防衛的模式當中,如果你讀完這篇文章想到一些與自己有關的癥狀,那麼恭喜你,你可以在下次有類似的狀況時,有意識地跟自己說:「哎呀,我又開始沉迷、防衛」了
2.接納:比重蹈覆轍更痛苦的,是「批評」自己的重蹈覆轍。這樣的一種自我苛責,會讓你更厭惡自己、更不喜歡自己,所以你可以做的是跟自己說:「我接納目前不斷逃避的我自己」、「沒關係,我接納目前成癮的自己」,當你對自己寬容一些、不去評價自己(non-judge),改變的可能性反而大一些。
3.小改變:下次再發生類似的事情,可以先想想「目前我可能還有很多無法改變,不過我可以小小調整的是什麼?對於父母的期待?三觀的小挪動?」
綑綁的罪惡感
「我會這麼悲慘,都是你的錯 !」
「我怎麼這麼苦命,落得和你在一起的下場!」
自我厭惡感很容易被情緒勒索(Motional Blackmail)激發,明明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情緒負責,身邊卻總有人把情緒往你的身上砸,你可能經過反抗、掙扎,到最後習慣於過度承擔他人,不自覺地接受了所有不好的後果都是你一個人造成的設定,於是只能一邊努力的討好,一邊又痛苦於認為無法有所改變,而落入自我厭惡的深谷裡。
先下手為強的扭曲
我們總是認為完美主義(Perfectionism)是追求卓越的表現,但其實完美主義並無法引導人們發揮天賦和達成使命,反而成為一條最危險的岔路。
無論是害怕他人批評的眼光或擔憂就算努力也無法達成目標,完美主義者心中最恐懼的其實就是必須面對「失敗」的脆弱感,而當我們為了保護心中一碰即碎的脆弱感時,自我厭惡的出現等於打了一劑預防針,為了不想遭到痛苦突襲,不想猝不及防,所以乾脆先演練已經遭到打擊之後的樣貌,甚至選擇永抱失望,可是避免受傷的同時,我們也放棄了自我的價值。
在遭受羞辱創傷的孩子上傾向有自毀或自我傷害的行為,也因為無法和父母學到健全的自我與情緒連結,透過這樣自虐行為尋求快感,轉移自己的注意力,稱為自我懲罰式的自我安撫。
重要帶來愉悅感的大腦激素「腦內啡」在我們感受痛覺時也會釋放,嚴重也甚至會上癮。舉個較為好理解的例子,好比我喜歡吃辣,辣也是種痛覺,而吃辣後我的大腦也會釋放「腦內啡」,進而獲得愉悅感。在我壓力大的時候可能就會想吃辣,若沒有控制好量的話,我可能就會對辣上癮,繼而不斷透過吃辣來安撫我自己,達成壓力的釋放。
羞辱創傷造成的「慣性羞恥」,最直接的表現是否定自己。
因為過去展現真實自己的當下的不好回憶,在引起情緒重現後,認為展現真實的我是一件危險的事。「做不好?那就是我的問題。」當事人想的是「我」不好,而非我「做」的不好,這完全是將焦點放在不同地方。
如果長期從事或想像做一件愉快的事,而且你知道這件事是錯的,大腦會指示下視丘釋出與愛和恐懼有關的所有化學物質:
●多巴胺
●正腎上腺素
●催產素
●血清素
●腦內啡
這波大量的化學物質相當於藥物過量,導致你失去對行為的控制力。這波化學物質絕對抵擋不了,並常導致成癮行為。
如果做了一件我們認為不對卻很愉快的事,這些化學物質就會全數傾巢而出。這就是導致成癮的原因。然而,等化學物質釋出的那一刻過了之後,這些感覺和想法通常會立刻轉為內疚、後悔、自我厭惡等,因此之後必須做其他事來處理這些新的問題。等第二組問題減少之後,第一組問題通常會再度出現,結果是讓人陷入惡性循環,不斷重複相同的行為。現在,他們產生了化學依賴性,離不開體內的化學物質。他們也有了同時擁有愛(好)與內疚(錯誤)標籤的人的記憶。
因此從本質上來說,你同時經歷了「錯」和「好」,這就是引發如此強烈反應的原因。過量的化學物質會開始摧毀催產素的正面效果,甚至現存的愛的記憶,並將「愛」的標籤分配給對你來說其實是錯誤的事,因而改變無意識對愛的定義。如果在事發當時釋出的是腎上腺素,這件事就會被標注為恐懼事件;如果釋出的是催產素,就會被標記為愛的事件。
“強迫性重複”是指在潛意識,我們會不斷重複我們早期生活經歷中的創傷或者情結髮生的情境,即使這種重複帶來的後果是痛苦的。
這種強迫性重複常常以對“痛苦上癮”來表達。 痛苦上癮是一種指向自我的精神暴力形式,這種暴力形式可以是強烈的,比如自傷;也可以是隱蔽的,比如總是讓自己的事業不成功,讓自己的婚姻不如意等身在其中卻很難覺察的方式;或者長期讓自己陷入焦慮或抑鬱情緒狀態、生活刻板流於形式,都是痛苦上癮的不同表現形式。
而上癮代表著一種程度,具有延續性,反復發生,有愉悅感的同時帶來傷害。
痛苦上癮的作用之二:填充
在我們的生活中,也不時會看到有一些人需要藉助不間斷的痛苦來填充無意義感。輕而易舉得到的往往並不重視,非得讓自己死去活來,好像只有這樣事情才有了色彩與意義。這種對生命填充的需要常常來自價值感的匱乏,填充生命似乎比主宰生命更為容易,痛苦的源頭似乎比快樂幸福更有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