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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DK_
2 years ago
抱怨點工作上的東西
latest #17
掰噗~
說
2 years ago
OH NO!!
DK_
2 years ago
作業用的軟體,在設計發生錯誤的地方會出現提示,基本上看到就得修正,訂正後錯誤圖案就會消失
DK_
2 years ago
這種提示有各種不同屬性,但熟悉了之後就很好判斷是怎麼導致的,已經該怎麼處理
立即下載
DK_
2 years ago
而有些將就產品最終階段的需求,部份的錯誤提示會被通融,但一樣會被刊列在錯誤的列表中,需要後續判讀
DK_
2 years ago
我經手的案子有出現這種錯誤,已經先在之前開會討論過後得到結論,這種提示在設計階段不論修正與否,都不影響成品階段的效果
簡單來說,「你去修正這個問題,調整到錯誤提示消失」和「留著錯誤提示不做修正」的結果是一樣的
DK_
2 years ago
如果要修正問題,那得花上1~2分鐘的時間。
不修正問題,那得花上1~3秒鐘判讀這是不是那個討論過的,可以被留著的問題項目
DK_
2 years ago
所以我選擇留著這個錯誤提示,就算後續有人經手,那也是2秒內解決的事情(我大概半秒)。
因為案子總共有將近兩百個這種錯誤提示,我真的改下去那得吃掉不少時間(改的還是根本不影響結果的項目),所以我選擇讓後續接手已經任何有碰到的人,花上總共半秒鐘×200個提示的時間去檢視過問題就好。
DK_
2 years ago
然而這個做法卻被質疑我只為了自己便宜行事
DK_
2 years ago
「如果你的案子給五個人接手,是不是每個人都得要再做同樣的事情,同樣的錯誤提示五個人都要再人工判讀過一次?那你是不是能在自己這個階段就把錯誤提示消除掉?」
他是這麼說的
DK_
2 years ago
「你要去顧慮到其他人,我們是一個團隊。還是你要保證,然後去和老大要求這個案子以後都給你一個人負責?」
DK_
2 years ago
我這時候已經放棄爭論了,反正我已經表達過自己的看法和意見,這樣還沒辦法澄清,再多嘴也只會模糊焦點,有清晰表達過自己的立場就好
DK_
2 years ago
===
DK_
2 years ago
不爽的點
自己不是為了想要省麻煩或便宜行事才不改掉這個東西,而是改這東西的效益太低。卻被誤解為想省麻煩想偷懶。
DK_
2 years ago
要是角色互換,我是接手這樣的案子,我絕對能理解前手留下這些錯誤項目的意義,也覺得自己花少少時間省下對方的麻煩才是正確的做法
;他要真的在那邊花時間改那沒意義的東西,我才會覺得他時間太多沒事幹
。
DK_
2 years ago
然後這東西改不改都無所謂,這是開會討論出來的做法,以最低的標準來檢視,我沒有做錯。
換句話說,我照著規則做還被指責,蠻莫名的…
DK_
2 years ago
如果對於這個錯誤提示,當初決議就是慢慢雕花,花上大把修掉毫無意義的錯誤(根本就是bug誤判),那我完全沒意見。我頂多抱怨這個事情很笨,但我會去遵守。
DK_
2 years ago
嗯,抱怨一下比較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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