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不是事實都不是妳該出來講的,因為查不到的原因,最大可能就是妳,作為當事人,不是應該要駁斥,而是應該想辦法請對方提供更多資訊以進一步查清4月1999就接到餵藥案陳情?侯友宜斥「不是事實」:別以訛傳訛抹黑
那是什麼呢?
我記得以前跟電話有關的問題,都會吵要調通聯紀錄,雖然通話內容可能不知道,但是可以證明真的有撥打這通電話,今天侯要澄清也是應該表示真的調查過了,希望對方給通聯記錄確定時段
不敢吵通聯紀錄,其中一定有問題
怕通聯紀錄被造假,或是真的有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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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最後不排除大家說的,侯的團隊很爛,根本沒想過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