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跟他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大概會是我認為這種包庇加害人本身就與父權是為了維護男人而存在的社會制度有關,所謂的包庇加害人,其實就是「父權社會」。
整個父權社會都在保護男人,包括法律。
每一個站出來說MeToo但沒有足夠實質證據的受害者都在等待懸而未決的斬首刀,等著男人哪一天會發難利用司法反告誹謗甚至個資、或者和朱一樣不是自首而是告發自己,利用舉證困難的刑法法庭來得到不起訴,還自己一個「清白」。
就算不如此、懶得動用到司法的大刀,不完美受害者的月暈效應有多好我們在強尼戴普與安柏赫德案中我們都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