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_REST
2 years ago
ಠ_ಠ - 看了國民法官的那個報導...
真希望能有一種儀器,能讓事件的參與者都體會一下受害者的體驗再來進行判決

30多年來的家暴(無論言語或肢體)如果都不足以情堪憫恕,那什麼才可以?
latest #9
掰噗~ 好奇
2 years ago
哪一位聰明的人來回答一下吧?
日日_REST
2 years ago
國民法官性別失衡是其一
日日_REST
2 years ago
法官檢察官根本何不食肉糜
立即下載
日日_REST
2 years ago
男女天生的差異,讓男性因為一時激動的殺人可以獲得量刑,而女性考量自身劣勢而作的準備則是計畫殺人罪不可恕?
日日_REST
2 years ago
果然不婚不生,一生平安
日日_REST
2 years ago
不要說被家暴30幾年,被打30分鐘那些人就該該叫了,說出她還有別的選擇但她不選擇真的......
這邊建議那張嘴不會講話就不要講直接去吃屎算了
日日_REST
2 years ago
真的好氣
對方不簽字就是上法院
按照男方對女方的威脅行為,可想而知,遞上那張紙都會被威脅
退幾步說到真的上法院,在法院判下來之前,季又要被家暴和威脅多少次?
離婚?→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