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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龍子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最近報導者有描寫國民法官制度上任以後,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雙方因為資源不平等,在法庭上無法對等攻防的問題。
這篇文章則有紀錄實際上的現場見聞。
坦白說,現在我真的對這個制度的推出,可能造成的影響十分擔憂。姑且不論目前個案辯護律師的個人訓練是否足夠,內容中提到的許多結構性的問題,都不是單純一人之力能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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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龍子
2 years ago
1.
在通常程序中,辯護方習慣以紙本資料為主,不強調辯護攻防的技巧,因此在國民法官法庭上會遭到專門受訓的檢察官輾壓。
過去不刻意異議檢察官的習慣可能反而造成反效果。
2.
律師市場的特殊性質,導致消費者無法辨識律師的實際能力
(在文中指能夠在法律辯論上取得更好的結果的能力),反而導致律師必須先投注心力在宣傳自己身上。
3.
【辯論現場變成表演現場】
會進入刑事訴訟現場的案件,本來就有較高的機率是社會階層沒有資源的一群人。而如今他們又必須面臨到這樣強調展演及法庭攻防技術,而非以陳列事實攻防為主體的場合。這些資源稀缺的族群在法庭上會碰到的明拐暗拐,是我完全不敢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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