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cat: 1對方闖紅燈 2對方未成年 3 對方行駛快車道 陰為未成年 對方監護人要負責 不過對方老爸 有點裝死 要等肇事鑑定出來 且還對我說 為何不在高雄修車
wincat: 這種損傷 1 當天修不好 2 當天假日 找誰修 3 周一要上班 我在高雄修 對方要幫忙付缺班的薪水嘛? 機車勒 如果裝死 就存證信函+法院見了

最重要是人沒事~
話說我出了台北市,過綠燈都要採個煞車先,紅燈要停的話要先看後視鏡... XDDDDD
Stuttgart: 是阿 沒錯 不過我們車子已經慢下來了 對方還是直直死過來 唉~ 猜不透ㄚ!
一切都是命阿...我前陣子也是跟摩托車發生車禍,當時我要右轉,後照鏡在遠遠看到有摩托車,我大老遠就打右轉燈了,且車速一般正常,當我轉向完成一半時,摩托車直接從右前門撞過來,撞斷後照鏡座接著撞前葉子板,然後人車從引擎蓋上滑下去,還好人沒怎樣.. QQ
因為摩托車車主的女友有受點傷,我車上載一個第一次出來約會就跟我一起撞車有點嚇到的女生,我抄了摩托車車主身分證上資料跟電話後就決定各賠各的,他超速,我右轉,硬要打官司我覺得判賠我機率不高,不過他後來有打電話問我要不要意思賠他一下,我跟他曉以大意後就沒再連絡囉~
Stuttgart: 不過兩輛車應該都有保險 用保險賠對方應該都還好 只是我這個小鬼是無照 又沒保險 我車子又損傷很大 難了唷
hmm...因為你剛好開車,人沒受傷,沒辦法用傷害罪以傳統方式以刑逼民,看來你只能照一般程序走,我覺得可能有點麻煩哩!我覺得車子如果常常要用,就先修,但是要保留維修的完整證據(照像),以便屆時索賠用,我是覺得盡量不要讓這種事情讓自己心煩,能夠用錢解決的事都是小事囉.. ^^
我車子其實損傷不大,總共右前葉子板鈑烤,右前門鈑烤,後照鏡這條錢比較貴,因為有電動+除霧,連基座都撞斷只好換總成,總共弄完8千多吧!
你的車看起來被摩托車直接撞擊前輪,傳動軸跟前懸吊的一些部份有一些損傷,要拆才知道,前葉子板要更換,右前門鈑烤,右後照鏡總成更換,前檔風玻璃也要換(我覺得前檔應該是裡面最貴的了)
Stuttgart: 哈!你的損害狀況差不多都分析對了

不過對方有受傷耶!這樣他會不會以刑逼民來對付我 嗚嗚 !
有警察作證,會不會好一些..希望不要用刑來逼民囉~不然會對高雄印象變差..= =
現在交通事故都以絕對路權來判定,如果說能確切舉證對方闖紅燈(如監視器畫面),這樣差不多對方就得負完全責任,可以的話盡快去找當地監視器的影片,有的話就是鐵證,相對也保護了自己唷...
Stuttgart: 一定要調監視器嘛?當場警方作的筆錄無法作為肇事鑑定的依據嘛?亦或當場的5位路口警察可以舉證呢?
人證是有可能隨著時間逐漸淡忘細節亦或主觀意識不同,甚至外在環境所影響囉,所以物證往往才是鐵證,那筆錄的話要摩托車駕駛有把自己闖紅燈事實記載在裡面才比較有效力,如果可以的話,監視器畫面是最有保障的囉~
Stuttgart:搞到現在 畫面搞不好都背洗掉了 希望對方不要太機車 不然真的還要上法院 還要請四五個人來作證 真的是搞瘋了!
呵... ok的啦!那別為這種事把生活搞亂囉,可以用萬把塊錢解決的都是小事啦! ^^
Stuttgart: 那麼拔拔裝死的態度感覺很不好!看來稿不好要破戒,生平第一次上法院了!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