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法與兒童福利法都強調對犯罪少年的「保護」,但在目的上有微妙的差異。
少年法中的「保護」,目的在於防止做錯事的少年未來繼續犯罪,在謀求少年福利的同時,也兼顧社會秩序的維持。
但另一方面,兒童福利法中的「保護」,則完全不考慮所犯罪行的輕重。只要是兒童,即便是「加害者」,都會被視為「從社會安全網中遺落的被害者」,如同該法的名稱,兒童的福利才是最重要的目標。這樣說可能有些粗暴,但根據這部法律的觀點,只要是兒童,無論去偷竊或殺人,一律被視為被害者。
(川名壯志《如果你想道歉,隨時都可以來──「佐世保小六女童殺人事件」背後,那些大人無法回答的問題》p.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