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其林這個商標為什麼可以在台灣這樣被濫用? 報導就算了,還大剌剌的用在商業行為(書籍,雜誌,餐廳)上,這在國外是很嚴重的侵權耶.台灣法治觀念真的有待加強.
壹週刊封面這幾期都沒有比基尼,甚至都用男明星,看得我都不想買了。
看了兩次少年Pi,明明是一部懷疑神的電影,卻變成選擇相信神,是小說家看到躲在老Pi眼中的老虎嗎?
奇怪,Google Play竟然不給TF300T裝Need For Speed Most Wanted? 說配備不合? 四核心 Tegra 還不合?
有感施政,自己先捐薪減薪不是最快?!怎麼會自己亂承諾達不到的事?又不兌現祭品?
壹週刊不勁爆的話,我以後就每週都改買今週刊....商周自去年年中一改揭弊嗆辣的風格,越來越往和諧面報導,實在很無趣.當初訂了三年想退訂都下不了車...
FILESONIC不見了...想放些檔案也不行了...
本草綱目科學嗎? 如果是科學,為什麼現代人無法照著同樣的脈絡將咖啡,巧克力編列入本草綱目? 還是現在的中醫師太弱,無法超越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