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說喜歡Christopher Nolan一定會被人家罵一窩瘋,可是我明明是八九年前就喜歡《針鋒相對》,為什麼那時候不去跟隨他。唉,平平是兄弟怎麼差這麼多。
今天我進便利商店,赫然有一隻毛茸茸的狗在我腳邊打轉,好像與我熟識已久。我摸摸牠的頭,然後離開,假裝不會有死亡和孤單。
某人展現她撞球的神技之後,現在只能炫耀游泳與桌球了
每次去家樂福就覺得為生活而生活是件很可怕的事,本來想買飲料的念頭瞬間煙消雲散,結果口好渴。
又看了殺人回憶,還是被大叔的眼神給煞到,連沒品味的老哥都不由得讚嘆。
作為人的感受是需要培養的,做人不是理所當然的,非人也不是不可想像的。
為什麼天氣那麼熱,西門町人還那麼多?為什麼電影院那麼多,好片卻那麼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