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的居住正義是我月薪極低也要可以買台北的房子才叫居住正義,但真正的居住正義是房子不該被炒房客過度抬價,或是擁有多套房產卻不賣出或出租的人需要繳高額囤房稅,不是台北是你的故鄉你就應該要買的起房,如果台北建商一開始開3000萬,你買不起你不能要求他降到1000萬才叫居住正義呀,如果是被投資客買走專賣5000萬那當然可以靠邀,如果你一開始就買不起那就叫好高騖遠,很多人都偷換概念,我也抗議高房價,但我抗議的是投資客造成的高房價而不是因為地段好便利性佳的高原始房價
下圖是我有追隨的網紅發的文,她這篇文的邏輯我是看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