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致中的召妓案到關中女兒跳樓案,媒體實在太愛別人的家務事了,請反省
再讓我想到記恨我媽的事 就是我媽有泡麵都跟爸爸躲起來吃的,故意不讓我跟妹妹知道,而且都是半夜,但是泡麵有香味的,我每次都知道的
小時候我媽送我去幼稚園的時候就覺得很討厭,送我去小學的時候更討厭,就像每天要上班的心情超討厭
看地下道有人彈吉他街唱,以為是自已做曲結果不是,每次經過都是翻唱別人的,這樣的話,我想我不會給錢的,當然會經由模仿學會別人的作曲方式,但是拿別人的心血賺錢就不應該,特別是想這樣耍帥把妹的時候,更眨義了這個人,很想直接說,這樣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嗎?你只不過是抄別人的東西的俗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