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48施行法,新條文相較於原先政院版拿掉了關鍵字(婚姻),法律從名稱到條文「妙不可言」。接著,重要問題如第24條第2項,多少與配偶相關的公法上權利義務,將會有多少準用。
看完上半場,重點應該在院會,在黨紀不際出的狀況下,會有多少人支持行政院版,不能樂觀。
明天要為了一頓飯東奔西跑的,今天得快點多生一些進度出來才行。
縱算會被人討厭而黑掉,我也要在權力所及的範圍把學理上應然的東西做出來。
看了上古文件,立論依據都對啊,切入點尚可,還要被砲成這樣,真心不解,心累。
勞動基準法第2條,有關勞動契約的定義,立法院痛擊了司法院釋字第740號,但法院會不會買單或是發現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