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性主義不應當成為向男權反向輸血的工具。
孟若明明有權力有能力但因為愛男,她選擇犧牲自己的女兒,她選擇包庇性犯罪,譴責她是因為認可她作為人而犯錯的可能性與人之惡,不譴責她才是真的厭女。
女人會犯錯,而且女人會愛男,女人會為了擁有男人指縫漏出的蠅頭小利背叛女人,這再正常也不過。
而不譴責這種背叛,才是真的厭惡女性群體,才是不願意正視女人也是人會犯錯會為惡也自私的事實。
對,做錯事的是那個丈夫,最該譴責的也是那個丈夫,而這不妨礙現在我還想譴責的是她包庇的罪犯與她與那些選擇包庇這種行為、還把女性主義當媽祖主義背書的人。
當女人為惡而且明確的是在包庇男人利用權力結構向另一個女人進行剝削與壓迫,不去譴責她與他才是真正的一種厭女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