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十五條(扶養義務人之順序)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神啊~那再問一下,如果是筆電主機板壞掉了,由於我之前才修過一次,保固期還在三個月內,應該是不用再另外算錢了吧?
神啊~我這次筆電檢修回來會不會是主機板壞掉啊? 如果是就好了呢!
神啊~我的筆電上次修好了是主機板的問題,修沒幾天又給我當機,重開無畫面,這是不是又要噴大錢的節奏啊?
筆電就在今天光棍節的時候給我一個突然斷電之後也不能開機的禮物,
嗯~真的好棒棒呢!(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