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在想,太在意文字的堆積是否正確以及所謂理論性,是否會失去本來該有的單純?手法以及編排固然重要,但總覺得只是讓自己走進死胡同中。
某天心血來潮想說脫光睡覺,結果狂夢到自己在街上裸奔,醒來後只好摸摸鼻子把衣服穿回去睡。
幾天內接連買了兩本已經買過的書,這真是莫大的恥辱~(抱頭)
前陣子有幸在店裡撿到一隻螢火蟲,現在想想,當下沒有拍下照片實在可惜。
最近洗澡時,常常聞到奇特的味道,腐臭的味道。
莫非是天花板的貓死掉了?還是牠咬了死老鼠到天花板上?
雖然幾個月甚至一兩年沒聯絡,卻等到再沒機會一起瞎混後,才會覺得: 啊,還有好多話沒說,好多蠢事還沒去做。 總是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