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屢遭竊難抓人 警嗆:路口監視器壞了 以前去報警,只要有受害事證警方就會去主動偵查。到了現在,卻發現"不少"警察都是要請被害者自己收集齊全證據才能報警。有時候我真的很懷疑...誰才是警察啊?
電子發票明細不見了 消費問題一籮筐到現在我還是無法接受無紙化的電子發票,因為消費明細不見了,另外對發票的管理上也徒增困擾。我認為政府應該先作的是統一載具的推廣之後才來進行電子發票。今天又是會員卡、悠遊卡、信用卡、手機號碼來當載具紀錄電子發票,那我記帳時要怎去對帳呢?以手機條碼為例...想查詢發票資料,48小時後就可以上財政部查詢。那不就還要等兩天後?我哪記得我兩天前的晚餐吃了多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