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抱怨客戶審稿] A 審稿:「法律案就是要摳字眼,只要有可能偏離原文意思的詞就不能用!原文是『share data with us』,譯文就只能是『分享資料給我們』,不能翻成『提供資料』!扣分扣分!」 B 審稿:「ㄟ法律案不代表你要摳字眼 word for word,還是有調整的空間好不好?所以雖然原文是在講『提交審查的內容』,但你們翻得『提交內容』我覺得太直譯了,我的『要求內容』更好!什麼你說讀者可能會誤會成『要求要做的事情』?不都跟你說就算法律案也有調整空間了嗎?扣分扣分!」 我:「…(ノ=Д=)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