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是指聆聽者以自身原有的價值觀去解讀、認知一件事的角度,而這往往會與述說者所想傳達事情的"本意"或"深刻度"會有巨大的差別。
「體會」則是指藉由想像力以及能夠替別人、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的能力,同時以自身的價值觀為連結做出在此之上的感知。
這兩者的差異其中最顯而易見的例子大概就是父母對子女的愛了(在此先不考慮一些父母較為偏激的家庭),我們每個人都知道父愛母愛很偉大將自己養育成人的恩情是難以計量的,可為什麼卻還是會經常忘記這點,做出/說出一些令父母難過的事?
為什麼有時候人明明懂得一個道理,卻還是總會犯錯,原因就在於很多人常常對一件事僅是做了「了解」的動作,而忘了再進一步去「體會」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