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想到性侵害案件是給國民黨政治幕僚拿來玩梗的。
監督各層級政府是民代的職責,這幾個民代可沒拿性侵案件玩上車梗。
明明婦女、性平等NGO或其他相關協會常常出來告誡請大家不要任意發文說「上車」跟「想上車」,曾任北市府副發言人的郭音蘭女士難道不知道「上車」這兩個詞在這類案件中代表什麼涵義?
身為前北市府代言人,發文不但沒有任何降低二次傷害,對於性侵害案件用語的敏感度還低到不行。
就算政治立場不同,也不應該說出「上車」兩字,有沒有考慮過受害者或是其他類似或相同經驗的人看到後會不會引起創傷?
社會案件的受害者難道對國民黨來說只是可以拿來攻擊中央的工具嗎?在你們眼裡他們不是人不會痛嗎?
故意拿上車梗來講就只為了自己的政治聲量跟攻擊執政黨,真是噁心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