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我們都需要夏天,還有怪談。
綿延高雄近半個月的雨雲總算遠去,我們也開始回到那個早該習慣但從來沒習慣的炎熱的南國氣候。
於此同時,我家的漏水痕跡總是會蜿蜒成一張臉的形狀,認知心理學告訴我們,從出生開始我們為了生存下去,就將「辨識臉跟表情」視為一種先天性的關鍵求生技巧,所以我們總是會把各種只有一丁點類似的圖像辨識成臉。
例如我家的漏水痕跡。
鬼故事,或怪談,有時候好像就是這樣的存在。他們跟現實相悖,但總要留下一點痕跡好讓我們可以面對某些無能言說的存在。
明治、大正時期的文豪,大概也是基於這樣的心情,來寫出屬於自己的怪談故事的吧。
1.有時候當一件事情變成在陰德值大比拼的時候,就會覺得平常還是多積德行善比較好。
2.每次有人內戰給人看時就會有「誰誰君」出來刷存在感,或者是說「那麼小還能內戰喔」,是說我也沒少看過上課分組六個人就分成三邊吵架還鬧到我這來的,這時我們就不會說「那麼小還能內戰」了。
3.欲知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 欲知來世果, 今生作者是。
被人傳訊來說我沒看過蝴蝶的小說就不要亂蹭我真的是⋯⋯
中山站這邊的日本遊客是不是已經多到腳底按摩的店家看到人都先用日文打招呼了啊。
香港劇團「劇場空間」的《Ellie, My Love》是部有趣的舞台劇,它改編自陳浩基的同名小說(收錄於《第歐根尼變奏曲》),但嚴格來講被改編到連原作者大概都不太認得的地步(起碼人名還是認識的?)。
這樣講好像是在勸退,但其實可能更接近在重複一個文學界的基本認識:改編是一種創作,對,是創作而不是再創作。
所以大概從演員們開始倒帶表演的時候(看不懂這句話的話歡迎去看戲),我就開始可以很enjoy在舞台本身而忘記了小說。
其實上面只是想強調,就算沒有看過小說也無所謂的,舞台劇本身就值得觀看。
我的Threads抽風了,會有不同的人發同樣一篇文字。
七月開始沒有正職,雖然基本上還是有可以的收入但真的認真在考慮要不要找個打工來做。
為了寫論文才發現噗浪上曾經討論過《T子%%走》是幻想文並因此而有人覺得震驚或被騙,我在想會造成這個原因是不是因為這漫畫的「散文」性質,所以大家會期待其真實性。
不過台灣討論漫畫的已經夠少了,更遑論這種漫畫「文體」的不同造成的閱讀期待的差異了。
最近《夜校女生》不是很紅嗎?然後我老對那個日校夜校共用一張桌子的設定有既視感,昨天才想起好像某個日本節目有找來幾個搞笑藝人寫故事,其中一個寫的就是這樣的故事。
但我在想那人是誰的時候怎麼都想不到,只記得好像算長髮、是個笨蛋藝人路線,身材似乎蠻好的。
(當然,用上面這些關鍵字我真的也找不到任何痕跡,特別是只要有「長髮+搞笑藝人+寫小說」就會出現又吉)
我在想總有一天會想到的吧於是就擱著,然後剛剛忽然又想到那個藝人好像娶了個偶像當太太,還有個一發藝是喊他太太的暱稱。
太太的暱稱好像跟米奇很像⋯⋯
太太好像是早安少女組的⋯⋯
太太是藤本美貴!
(查了之後)啊那搞笑藝人是庄司智春,那個故事是男女糾察隊的企劃,後來還出成小說了。
忽然對那搞笑藝人有點不好意思,沒有他太太的話我大概還得想好久。
小說資訊下附。